時事
2020.04.07 17:55 臺北時間

警衛不讓外送員上樓 居家檢疫者下樓取餐遭管委會報警處理

衛福部規定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不得離開住所,但日前有名男子卻因到社區大廳取餐遭報警處理;示意圖。(翻攝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YouTube頻道)
衛福部規定居家檢疫或隔離者不得離開住所,但日前有名男子卻因到社區大廳取餐遭報警處理;示意圖。(翻攝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YouTube頻道)
桃園市有一名正在居家檢疫的男子,因警衛拒絕讓外送人員進到大樓,只好離開家門來到社區大廳取餐,管委會得知後報警處理,市長鄭文燦坦言此案例情節比較輕微,但強調按照規定這樣的行為還是被禁止的,呼籲民眾隔離檢疫期間不要擅自外出。
為了防止武漢肺炎(亦稱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擴散,政府訂出嚴格的居家隔離檢疫規定與罰則,若是違規趴趴走的話,可開罰10萬到100萬,希望遏阻不守規矩的民眾,也保障一般大眾的健康安全。
不過規定有時也會出現一些尷尬的情況,桃園市蘆竹區有一名莊姓男子因為居家檢疫,獨居的他想靠外送解決三餐,不料訂了餐點後,外送人員卻被警衛以不允許外人進入為由,不讓外送員將餐點送上樓給莊姓男子,就算他已經表達了目前正在居家檢疫的身分,仍拒絕通融,莊男最後只好自己下樓取餐。
莊男所住的社區大樓管委會,發現他在2日和3日晚間,離開自己住所來到大廳取餐,違反了居家檢疫的規定,馬上報警檢舉。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目前違反檢疫隔離規定開罰金額累計已近千萬元,先前被罰的案例,大多是因為外出購買餐點,像莊男因取餐而違規則是第一次發生。由於居家檢疫規定就是不得擅自離開住所,但還是會看個案的狀況來判定,包括是否戴口罩、接觸多少人、是否故意等等,來做裁罰的依據。
市長鄭文燦也說,按照規定不能外出,會再請衛生局和民政局加強宣導,就算只是到社區的中庭或大廳,也有可能會跟其他人接觸,雖然莊男的案例距離較短,情節較輕微,但仍是會按照規定來處理,呼籲民眾遵守防疫規定,若有類似需求的話可以撥打衛生局專線尋求協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