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5.31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香閨火辣調情錄音檔曝光 女碩生控教授性侵大逆轉

海大碩士生陳麗娜3年前指控遭指導教授陳世宗強吻襲胸,結果案情大逆轉,陳世宗舉證錄音證明清白,陳麗娜被碰到胸部還問:「感覺怎麼樣?」最近反吃上誣告罪及誹謗罪遭判刑。
海大碩士生陳麗娜3年前指控遭指導教授陳世宗強吻襲胸,結果案情大逆轉,陳世宗舉證錄音證明清白,陳麗娜被碰到胸部還問:「感覺怎麼樣?」最近反吃上誣告罪及誹謗罪遭判刑。
海洋大學碩士班學生陳麗娜指控遭指導教授陳世宗企圖性侵震撼校園;沒想到,3年後案情出現大逆轉!陳世宗為洗刷冤屈,不得已向法院提出案發時的錄音檔,譯文內容顯示雙方互相調情,宛如戀愛中男女,火辣對話讓人聽了臉紅心跳。錄音檔並還原當時陳世宗不慎碰到對方的胸部,女學生不但沒生氣,還反問他:「感覺怎麼樣?」後來還嬌羞地說:「你捏捏我吧…我在作夢嗎?」並說:「我左手有感覺啦!」陳世宗則反問:「妳有摸到那裡…我小弟弟硬起來了。」錄音全程並沒有被性侵的情節,女學生因此吃上誣告罪,一審遭重判8月徒刑。
海洋大學商船學系在職碩士班學生陳麗娜3年前聲淚俱下向媒體爆料,指控指導教授陳世宗在住處對她強吻襲胸,還意圖對她性侵,讓她身心受創。陳女爆料後向海大性平會檢舉,但性平會認為性騷擾不成立,她憤而向檢方提告,引起社會譁然,連監委都介入調查,認定教育部督導不周及校方處理失當,通過糾正案,未料,全案在檢方偵查後卻大逆轉。
海洋大學(圖)傳出師生桃色糾紛,校方曾召開性平會,認定性騷擾案不成立。

錄音檔 洗刷狼師汙名

陳世宗開庭時當場提出2人獨處時的錄音檔,顯示他與陳女的對話充滿愛意,2人不只有肢體接觸,還徹夜火辣調情,陳女當初泣訴陳世宗曾問她:「有看A片習慣嗎?」「會不會幫男人口交?」及動手強脫衣物要對她性侵等指控,都未出現在錄音檔中。
陳麗娜3年前向媒體不實爆料且提告,誣指指導教授企圖在套房沙發上對她性侵,最後真相大白,全是她杜撰,反吃上誣告罪遭判刑。(翻攝《壹週刊》官網)
檢方因此認定,陳女向媒體爆料的內容純屬杜撰,打臉她指控遭狼師脅迫的說法,基隆地院日前依誣告罪將她判刑8月,另依誹謗罪,再將她判刑4月或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發生在2015年4月25日晚間11點,當時51歲的陳世宗因與女友分手,心情不佳想找人聊天,帶著一瓶紅酒及蛋糕,到在職碩士班學生陳麗娜位於基隆市區的套房聊天。
海洋大學商船學系(圖)3年前爆發教授意圖性侵女學生事件,震驚各界,陳世宗當時即否認指控,對於社會觀感不佳,深感抱歉。
由於陳世宗認為跟陳女聊的是他的私事,加上還有專利要發表,希望對方不要散布,因此特別準備一份保密協定,請陳女連同自己的名字及時間都唸出來,讓他錄音存證。陳女以為錄完聲明後,陳世宗將錄音筆放在桌上就停止錄音了,其實是一直到要離開陳女住處前才關掉,錄音內容也成了官司逆轉的關鍵。
海大商船學系副教授陳世宗(圖)遭控對女學生強吻襲胸,一審雖還他公道,但他與女學生獨處對話內容曝光,仍引起議論。(讀者提供)

互談心 誇讚按摩技術

本刊掌握音檔內容,顯示當晚二人邊聽音樂邊喝酒聊天,陳世宗還替陳女按摩,後來二人並肩躺在沙發,陳世宗躺在外側,陳女躺內側,因沙發不夠寬,男方差點跌下,為了要扶沙發椅背,不慎觸碰女方胸部,但立刻縮手,陳男稱陳女對此並未生氣,還輕聲細語地反問他:「感覺怎麼樣?」
碩士生陳麗娜(圖)不實指控指導教授企圖對她性侵,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她浪費司法資源,企圖陷人入罪,一審將她重判。(翻攝臉書)
陳女還說:「就像那天我跟老師講啊,許常德不是說女人要有九個情人(編按:許常德曾說愛該有五個情人)…每個男人都有不同的功能性,有的人是有時間陪你,有的是性能力很強,有的是那種經濟能力很好,有的搞不好就脾氣很好,還有一個,嗯,有的不一定就像你啊,按摩技術很好,每個功能性都不同,而且女生本來就不像男人對不對?」
根據錄音檔以及Skype對話顯示,陳麗娜與陳世宗宛如交往中的男女,她稱遭指導教授猥褻情節,全是瞎掰杜撰。(示意圖)
互動過程中,陳女疑似碰到教授的身體,還刻意說:「我左手有感覺啦。」陳世宗問:「左手?」女方回答:「對啊,我左手啊,左手有感覺。」陳世宗又問:「妳有摸到那裡?」陳女立刻說:「有碰到不是摸到。」陳世宗則稱:「我小弟弟硬起來了。」

私相處 考慮公開交往

火辣調情之後,雙方終於嘗試表白。陳世宗說:「我是希望妳趕快畢業。」女方:「喔,為什麼?」陳世宗:「要不然我們這樣的,遲早紙包不住火。」女方:「我們有怎樣嗎,我們又沒怎樣。」陳世宗:「沒怎樣人家也會覺得,也會想怎麼樣,譬如說像今天晚上,因為我們二個在獨處的事。」女方回說:「嗯。」陳世宗:「就算我們都沒發生什麼事情。」女方:「嗯,沒有啦,在密閉空間是沒人知道,如果在外面走那就不得了。」
女方又說:「好煩哦,我是說我們二個這樣私底下相處,你覺得這樣好嗎?」陳世宗說:「就,看妳的意思啊,我沒有。」女方:「欸,你怎麼,哪時候變得那麼沒主張啊!」陳世宗:「到妳畢業後,畢業以後再,要不然我…」女方:「畢業以後呢,然後怎樣,然後怎樣。」陳世宗:「畢業以後,我們就可以公開啦。」
女方:「公開什麼。」陳世宗:「公開我們是…」女方:「什麼啊。」陳世宗:「妳想要,妳想要到哪個階段,結婚嗎?」女方:「沒有啦,不是,我的意思是你要幹嘛啊,你要公開什麼啊?」陳世宗:「公開我們交往啊,可以嗎?」
陳世宗與陳麗娜的師生對話,並無猥褻情節,內容有如交往中男女,2人還密商不能讓此事曝光。(示意圖)
女方聽了嬌羞地說:「你捏捏我吧。」陳世宗:「怎麼樣?」女方:「你捏一下我吧。」陳世宗:「什麼意思。」女方:「啊,我在作夢嗎?真的是,真的是好像是峰迴路轉你知道嗎?上上禮拜還有個自稱是師母的,然後現在,欸,又,又,老師在幹嘛啦,你到底在幹嘛啦。」
校園師生戀時有所聞,教育部為避免教師觸犯相關法律規定,曾發函各級學校,要求將「禁止師生戀」納入教師聘用條款。(右為日模心奈Cocona協力拍攝示意圖)

掰性侵 女誣告遭重懲

雙方就這樣一直調情到天亮,陳女才騎車載陳世宗回到住處,二人事後也在Skype開心聊天,根據Skype對話內容,女方用意外的口吻問教授:「自己感到驚訝,會被教授追求啦!」「與教授相識,是很多女人的夢想吧。」「覺得老師很有勇氣,追逐愛情…」陳世宗隨即反問:「經過一天的考慮以後,妳有什麼決定了?如果妳不想回收別人不要的二手貨,我可以理解,而且絕不會影響到指導妳論文的權益,我可以給妳我的保證。」
根據錄音檔以及Skype對話顯示,陳麗娜與陳世宗宛如交往中的男女,她稱遭指導教授猥褻情節,全是瞎掰杜撰。(示意圖)
女方聞言說:「我知道老師不會挾怨,我也是二手貨ㄟ!還在想是否在夢中。」陳世宗則提議:「或許妳可以給我三個月的試用期,期間我們行禮如儀,也給妳有時間觀察我對妳的用心。」
基隆地院(圖)動用大量司法資源審理此案,光是勘驗陳世宗的錄音檔就耗費多時,合議庭依誣告等罪將陳麗娜重判。
二人對話雖然踰越師生關係,但院檢偵審時遍尋不著錄音檔中有陳女指控的吸奶、脫衣等猥褻情節,或是她哭喊:「老師,我真的很怕你,不要這樣對我,我沒辦法接受前一分鐘你是我老師,現在你要跟我發生關係,我又不愛你,你為什麼這樣對我?」等語,反而認為二人對話有如交往或戀愛中的男女。合議庭最後認為,陳女陷害教授,胡扯遭侵害經歷,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決定重懲。

沒指名道姓亂告也會吃上誣告罪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施宣旭表示,誣告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指當事人「虛構事實」,明知沒發生、卻故意胡亂告人,不但導致司法資源浪費,羅織他人遭刑事處罰,即可能構成誣告罪。例如《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施宣旭說,就算沒指名道姓向司法機關胡亂提告,也可能吃上誣告罪,因為《刑法》第171條也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被害人另可提起民事賠償,以捍衛權益受損。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