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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環評委員都不滿意的開發案 為何可以苟延殘喘?

6月10日齊柏林逝世3週年,環保署開環評大會決定永侒礦場生死,400位宜蘭居民帶著自製的水神偶具北上抗議。
6月10日齊柏林逝世3週年,環保署開環評大會決定永侒礦場生死,400位宜蘭居民帶著自製的水神偶具北上抗議。
6月10日環評大會,永侒礦場確定進入二階環評,能否開發將延至1年後揭曉。究竟一樁必要性不明、區位也不適當的開發案,何以能苟延殘喘、進入延長賽?
所謂的二階環評,就是當環評委員認定既有的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無法提供足夠的資訊、判斷一樁開發案帶來的影響時,會要求業者針對特定的議題,進行時間更長、範圍更廣的調查,通常需耗時1到2年。調查完成後,環評委員會再召開環評會議,確認影響評估範圍及減輕對策是否足夠,再決定要不要放行開發。
過去一樁開發案若被要求進行二階環評,外界多以正面看待,因為時間、空間尺度都拉長,有助更周延的檢視一樁開發案對環境帶來的影響。
但這次環評委員做出的二階環評結論,卻引發居民及環團不滿。「護水源反開礦行動聯盟」在環評隔天,發出聲明表示鄭重反對,認為這項結論是「漠視地方民意的不義之舉」,更憂心接下來地方抗爭勢力面對二階環評的冗長過程、及礦業法修法的諸多不確定性,恐無以為繼。
許多人不解, 為什麼永侒礦場必要性不明、區位也不適當卻能苟延殘喘、進入環評延長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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