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6.19 14:26 臺北時間

【狂惡狼無人治】桃園警要求撤文 爆料代貼管理員拒絕後遭大量檢舉

桃園警方要求撤下文章,還稱惡狼自己也遇到。(巴迪提供)
桃園警方要求撤下文章,還稱惡狼自己也遇到。(巴迪提供)
本刊獨家踢爆,桃園出現戀童惡狼!一名38歲的李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誘姦年僅11歲的女童樂樂(化名),甚至趁樂樂父母不在家,侵門踏戶與她發生性關係,就連樂樂父母發現後報警,惡狼仍不斷糾纏,還把她帶到醫院的廁所、住家頂樓及樓梯間發生多次性行為。樂樂的父母既憤怒又無奈,痛批台灣的司法存在空窗期。
本刊露出後,陸續有不少被害人向本刊陳訴,自己女兒也曾遭到該名惡狼略誘,目前檢警更擴大偵辦中,知名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也將此事在社團上公布,預防再發生悲劇。
未料,桃園警方竟私訊爆料公社代貼網友巴迪,希望他能將貼文徹下,並說到:「可以暫緩刊載嗎?這男的我也遇過,我們一直有再做事...轉載越多辦案難度就會增加。」
桃園警方要求撤下文章,還稱惡狼自己也遇到。(巴迪提供)
巴迪詢問文章放著就抓不到人嗎?桃園警居然荒謬回覆:「大張旗鼓跟他說我要抓你,怕有心的會躲起來,可給點時間嗎?另一名被害人你先幫我問是否可將資料給警方,隨時都有可能需要。」
這段對話令人匪夷所思。日前樂樂父母才指控,報案3個月,迄今警方都沒有抓人,雖然桃園地檢署澄清指出,前案已在5月19日提起公訴,但是肝惡狼依舊在外四處的趴趴走,造成民眾不安,如今警方更要求撤文,顯然與民眾期待有極大的落差。
桃園警荒謬指出,文章流傳會打草驚蛇。(巴迪提供)
本刊調查,程序正義是每個進步國家都必然遵守,但是樂樂父母報案後已屆滿3個月,桃園警方實際上並沒有有效遏止惡狼再犯,這也是樂樂父母痛訴警方作為消極的所在之處,況且,警方也坦承知悉有其他受害者存在。
不過,更有趣的是,當巴迪拒絕桃園警方撤文的要求後,巴迪向本刊痛斥:「拒絕桃園警方要求後,自己所有的帳號以及文章,都被人大量檢舉,非常詭異」,只是拒絕警方撤下文章,與同時文章與帳號遭人大量檢舉,兩者之間是否有關聯性?無從得知。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