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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的歸期7】一名勇武的遺書

阿俊還留著來台時帶在身上的港幣和圖書證,以及一隻港人寄到台灣表示支持的公仔。
阿俊還留著來台時帶在身上的港幣和圖書證,以及一隻港人寄到台灣表示支持的公仔。
阿俊,男,26歲,去年8月來台
「很感謝台灣很多朋友的幫忙,我們香港人會一起努力。」
有個題目,我們問了每個受訪者,就是來到台灣那天的情景。阿俊(化名)是從街頭直接到台灣的。他說:「我走的時候挺急的,因為我真的有風險,我家人朋友也在勸我,不要再留在香港了,不要等他逮捕你。」說這話時,他的表情是怎樣的,我完全無從得知,因為他把整張臉都蒙住了,我甚至無法觀察他的眼神,只能從反光的太陽眼鏡不斷看見自己。

暴政傷民 勇武以對

那是7月底的事,一天他接到朋友訊息,叫他不要回家了,「附近啊,家門口,已經有『人』在等我回去。」他只能以電話說明需要的東西,不管意義,只管需要,由家人朋友整理成行李,帶到機場給他,「最重要的,是離開前要在ATM開一個海外提款的功能。我的朋友也帶了好幾千塊的港幣給我,說有什麼需要再跟他說。最後,他們就在遠方看著我,是不是安全出境了。」
他帶了一些當時在身上的東西給我們看,幾枚港幣、一張圖書館卡片,「其實就是我身上錢包裡的東西。八達通卡有押金,就留給家人。」他很清楚那是不可能再使用到的東西,因為一回去,「就是2年刑期起跳。」什麼罪?也不是莫須有,但面對暴政,有時只能動用勇武手段,他選擇對我們坦誠,但請我們不要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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