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6.30 14:59 臺北時間

【名校縱狼師2】她多次遭性騷 校方竟稱:老師只是過度追求

蕭姓老師多次以訊息性騷擾女同學,事後遭校方解聘。(讀者提供)
蕭姓老師多次以訊息性騷擾女同學,事後遭校方解聘。(讀者提供)
台北市1所實驗國中女生遭到代課老師多次以訊息性騷擾,校方事後將該名狼師解聘並通知家長,受害的C姓女同學本以為一切皆符合正常程序,直至1年後,從他校的朋友口中得知校方疑似吃案的黑幕。
C同學表示,與自己同樣遭受老師以訊息騷擾的朋友告訴她,騷擾的老師不僅被學校解聘,校方還召開調查會,讓朋友簽下逐字稿跟決議書等等,程序相較嚴密,不免讓C同學心中起疑「為什麼明明發生的事情類似,但處理方式卻大不同。」
一頭霧水的C同學找上校方詢問,才得知當時因為家長不願申請調查,改由行政人員擔任檢舉人,集結少數老師召開性平會,針對性騷擾案作討論。
但當時的學務主任認為只是老師的過度追求,雖違反師生倫理,但未沒有身體上的碰觸,覺得情況並不嚴重,甚至當面向其他女老師嗆聲:「難道我現在對妳說我跟妳在一起,也算性騷擾嗎?」最後判定性騷擾案不成立,也未告知C同學會議結果。
得知詳情的C同學事後曾多次向學校提出申覆,校方卻以「必須在知道結果後的20天內」提出為由拒絕。C同學無奈表示:「學校當初並未通知結果,如今事發1年了,要提申覆是不可能的,除非發現重大行政瑕疵或有新物證,否則無法重新提申覆。」
校方疑為便宜行事,刻意隱匿女同學提供的截圖,讓性騷擾案不成立。(讀者提供)
好在,後來有老師看不下去,向校方反應C同學有輕生念頭,學校怕鬧出人命才又以「行政瑕疵」為由,讓C同學得以提出申覆,並聯絡家長到校召開調查會,最後認定老師的行為確實構成性騷擾。
但讓C同學疑惑的是,為什麼明明都是提供一樣的截圖供校方調查,結果卻大不同?後來她才得知,校方在第1次的性平會中,僅截取部分的截圖,就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再次讓她對學校灰心。
「我想讓這些當時知法犯法的主任、組長、校長得到應得的懲罰,如果他們打從一開始就好好處理的話,是不是我就可以不用經歷這些痛苦。」C同學忿忿不平,當初校方只有解聘蕭姓老師,卻未依正常程序通報、處理,讓這名狼師逍遙法外長達1年,比起自己的委屈,她更在意是否還有其他學生受害,也能讓更多像自己一樣被騷擾或被學校吃案的人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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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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