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7.01 10:51 臺北時間

離職秒刪電腦檔案 男依妨害電腦使用罪遭起訴

一名男子因離職將公司電腦資料全刪除而挨告,示意圖。(Pexels提供)
一名男子因離職將公司電腦資料全刪除而挨告,示意圖。(Pexels提供)
一名擔任國際藥品大廠董事長特助的男子,因離職把公務電腦內資料全刪除而挨告,雖然男子表示是因電腦內有個人隱私,不過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昨(30日)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他起訴。
一名50多歲鄭姓男子之前擔任諾瑞特國際藥業公司鄭姓前董事長特助,2017年突然向公司寄出離職信件,並將電腦內資料檔案全數清空,隨後再也沒有出現。
經公司資訊部門檢查,鄭男電腦內的公司會議紀錄、產業資料、簡報已被刪除,工程師也無法復原,公司認為鄭男未進行工作交接,造成公司損失,因此向鄭男提告。
鄭男到案後表示,因為長年使用該台公務電腦,電腦內有自己的個人隱私才會刪除,並且認為會議紀錄等資料其他員工也有備份。
不過檢方認為,公司配發的電腦屬公用財產,且公司主張許多資料只有鄭男負責管理,故認定鄭男屬無故刪除他人電腦資料,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將他起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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