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8.24 05:58 臺北時間

【斷母頭無罪內幕4】法官爭議判決又一樁 他殺死人變傷害可免關

桃園八德2016年發生鬥毆命案,被告多被依殺人罪重刑,1名少年卻被改依傷害罪判刑6月,也是由陳筱珮合議庭宣判。(翻攝畫面)
桃園八德2016年發生鬥毆命案,被告多被依殺人罪重刑,1名少年卻被改依傷害罪判刑6月,也是由陳筱珮合議庭宣判。(翻攝畫面)
該合議庭另一項引發爭議的判決,為2016年桃園市八德區二派人馬因KTV點歌爆發口角鬥毆,其中二人全身有多處刀傷且被鈍器重擊,血流不停還被強塞進汽車後車廂押走。警方獲報後,在高速公路及市區圍捕凶嫌,最後將他們逼進死巷,警方打開後車廂時血跡斑斑,怵目驚心,被害人也已奄奄一息,釀成一死一重傷悲劇,嫌犯後來多被依殺人罪或殺人未遂罪,重判15年到7年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定讞。
不過,其中一名黃姓少年二審遇到陳筱珮這庭,按理來說,同案被告涉及殺人罪已遭重判,該名少年也難逃重懲,但竟被改依傷害罪判刑6個月,依法可易科罰金,不但免囚,竟連傷害致死罪都不構成,刑度還跟著大幅驟降,看在被害人家屬眼裡不知做何感想。
這起案件是桃園31歲廖姓男子不滿點的歌被鄰桌客人唱走,雙方互嗆並找人助陣,鄰桌男子找人將廖男與其堂弟打得遍體麟傷,又押往附近工廠施暴,並將2名被害人塞進後車廂,警方獲報展開飛車追逐救人,廖男因頭部受重創傷重不治身亡。
一審時,桃園地院分別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判決主嫌蕭姓男子合併應執行22年3月徒刑,曾男合併應執行21年6月徒刑,其他共犯也遭重判,全案上訴高院後,帶頭打人主嫌及一旁叫囂參與鬥毆的其他被告,除了在場助勢,也有動手打人,因此,跟一審一樣都被視為共同正犯論處,唯獨該名黃姓少年躲過殺人罪獲得輕判,讓檢方頗為訝異。
鐵路警察李承翰(圖)被殺,凶嫌以患有精神疾病獲判無罪,引起舉國譁然。(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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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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