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9.02 17:16 臺北時間

國小師畸戀10歲女童 租屋同住、親嘴撫摸還稱「18歲娶妳」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召開記者會,踢爆北市一所明星國小有老師畸戀女童。(翻攝許淑華臉書)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召開記者會,踢爆北市一所明星國小有老師畸戀女童。(翻攝許淑華臉書)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日)與一名家長一同召開記者會,指控北市一所明星國小的老師,竟從四年前開始追求一名10歲女學生,期間多次帶她去外縣市遊玩,甚至在深夜出遊,還租屋供女童出入,雙方更出現親吻、撫摸等舉動,直到今年7月才被女童父親發現,目前學校暫時將該名老師停聘,家長並向台北市婦幼隊報案。
許淑華指出,陳情的爸爸是一名單親計程車司機,並沒有太多陪伴女兒的時間,更信任學校老師的教導,卻在今年7月4日,發現女兒擁有一把套房的鑰匙,才得知該國小一名31歲的自然科老師對其女意圖不軌,與自己的女兒有不正當關係。女童父親向學校通報後,校方在7月9日啟動調查程序,暫時將老師停聘,弔詭的是,當天晚上該名老師就前往女童家意圖干擾調查。
許淑華出示父親與女童的對話錄音,顯示該名老師對女童進行追求,甚至說出成年後就要與其結婚。許淑華質疑,女童當時年紀僅10歲,心智尚未成熟,同時2人間的互動已有親吻及撫摸身體部位,甚至老師將自己在外出租的套房鑰匙交給女童,讓她每個月進入獨處2至4次,種種行為皆違反倫理,難道經過告白就可以合理化老師的行為嗎?
女童父親指出,案發當下實在難以接受,原本認為學校是得以代替自己教育小孩的地方,萬萬想不到為人師表竟會做出違背人倫的舉動。而他向婦幼隊報案時,得到的回應卻是此案未構成誘拐,覺得求助無門,既氣憤又無奈,便轉而向許議員尋求協助;女童父親也表示,社會局理應持續追蹤案件進度並提供關懷與協助,卻沒有提供應有的法律諮詢與服務,導致他在申請保護令的過程中被駁回。
針對議員及家長質疑,台北市婦幼隊表示,最初接獲報案後,根據女童陳述似乎未構成略誘罪,經與檢察官討論,決定以妨礙性自主罪嫌將該名老師函送法辦。北市家防中心指出,接獲該案後已陪同女童報案,並與她持續輔導溝通,也與女童父親討論後續處理。
台北市教育局則說,該案國中及國小校方於今年 7 月 9 日獲報後,依照相關規定完成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教育局也請學校調整該師課程與教學事宜,目前暫時停聘該師三個月,避免他與當事學生、其他學生接觸,以釐清真相。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