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9.13 05:58 臺北時間

【外交官之戰3】官司纏訟近20年 7旬前外交官獲再審機會

劉順達提供的首爾地方警察廳調查結果原文。(讀者提供)
劉順達提供的首爾地方警察廳調查結果原文。(讀者提供)
前駐韓外交官劉順達指稱遭前上司李在方烏龍提告,結果遭法院判決有罪、必須賠償李50萬元。雖然最高法院民事庭採信他的說法,判其免賠,但自己權益已受損,且身體每況愈下,不但罹患憂鬱症,更得洗腎度日。
劉順達指出,他對刑事判決相當不服,且發現李提的證據內容有諸多添加、漏譯瑕疵,經過多年努力奔走平反,如今終於獲得高等法院的再審機會。
劉順達提供的首爾地方警察廳調查結果原文。(讀者提供)
劉順達指控李在方提供的首爾地方警察廳調查報告中譯文多出添加的內容,顯有瑕疵。(讀者提供)
劉順達提出證據反控,指李在方所提的韓國首爾地方警察廳的調查文件,竟有2種不同版本,在第一種版本中,韓國警方證實承辦員警並無製作筆錄;第二種版本,不僅承辦員警必須蓋印的印章處空白,且李在方還在報告上親筆書寫「漢城地方警察外事3系担当嚴」字樣,台北地檢署卻根據李所提供的這份疑似偽造的證據將其起訴。
劉順達指控李在方提供的首爾地方警察廳調查報告中譯文多出添加的內容,顯有瑕疵。(讀者提供)
此外,劉順達表示,李所提供給北檢的首爾地方警察廳的中譯文中,漏譯、添加的部分共有9處,為證清白,他還親自發函給首爾地方警察廳和漢城華僑協會,請求說明調查狀況,2個單位都表示,查無他不法的事實,他因此質疑李的證據充滿瑕疵,所幸多年來的努力終於有了收穫,高等法院在本月初已經發傳票給他,同意他申請再審,希望他的委屈能獲得伸張。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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