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0.02 09:12 臺北時間

男警為殺妻蹲了11年牢 老婆竟帶著孩子「復活」了

本為執法人員的余男,因為冤案失去11年的人生。(翻攝自微博)
本為執法人員的余男,因為冤案失去11年的人生。(翻攝自微博)
冤獄翻案通常是因為鑑識技術有新的發展,或是當權者願意面對錯誤。2005年,中國1名地方警察被控殺妻,沉冤得雪居然是因為「死人復活」!
2005年3月28日,42歲的張姓婦人帶著「丈夫」與「孩子」出現在中國湖北省夫家,把居民都嚇了一跳,因為在大家的記憶中,張女應該早就慘死丈夫佘男手下。而佘男因為殺妻,1度被判死刑,最後依故意殺人罪判刑15年。本應死透的張女卻站在居民面前,眾人一頭霧水。
1994年1月20日,當年31歲的張女與28歲的丈夫佘男吵架,隨後張女失蹤,張女的家人懷疑張女被丈夫殺害,村裡又傳佘男外遇,這時恰好在村里一處池塘發現腐爛女屍,張女家屬指認女屍就是張女,佘男當時在派出所擔任治安巡邏員,仍被逮捕起訴,拘禁期間疑遭逼供,坦承殺妻,並詳細交代過程,1審判死刑,後來被判刑15年。然而張女突然現身,推翻了佘男的有罪判決。
失蹤11年的張女出現,嚇壞眾人。(翻攝自微博)
原來當年患有精神疾病的張女負氣離家,靠著乞討從湖北討到山東,與當地1名范姓男子同居,育有1子,接受訪問時,張女對於丈夫感到十分愧疚。
佘男蹲了11年的牢,出獄第一件事就是祭拜老母親。硬朗的母親當年堅信兒子無辜,到處張貼尋人啟事,試圖「上訪(向上級申訴)」,被當地公安關了9個半月,交保不久便過世。佘男哥哥也因為上訪被拘留41天,佘男6歲的女兒因為父親是罪犯,童年過得貧困坎坷,15歲便輟學到外地打工。
無罪獲釋同年5月,余男要求國家賠償人民幣437.13萬餘元(約新台幣1865.67萬元),最後余家撤回國賠申請,3,995天冤獄、母親逝世、全家陷入苦難……余家僅協議領取人民幣45萬元(約新台幣192萬元),同意「不得再依本案事實主張任何權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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