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10.08 11:59 臺北時間

【弒母無罪補破網】逆子弒母斷頭案無罪遭撤銷 高院急開庭押人

梁男(左)弒母剁頭案今開庭,法院裁定梁男羈押。
梁男(左)弒母剁頭案今開庭,法院裁定梁男羈押。
高等法院8月20日將涉及弒母剁頭案的梁姓逆子改無罪,當庭無保放人,引發社會譁然、罵聲不斷,當天檢方立即以梁男因另涉傷害案遭判55天確定,將他發監執行,由於梁男傷害案將於10月13日服刑期滿,檢察官向高院聲請羈押梁男,不讓他四處趴趴走引社會恐慌。高院今(8日)認定梁男有逃亡及危害社會之虞,裁定羈押。
梁男今出庭表示,自己身體健康狀況及精神狀況都很好,對於檢察官起訴沒意見,遭羈押後,梁男請法院通知他的姊姊。
最高法院在9月29日火速將梁男弒母剁頭無罪案撤銷,高院由古瑞君為受命法官,她將與審判長劉興浪、陪席法官林怡秀組成更一審合議庭,今開庭決定是否將他羈押。
檢察官循嘉義鐵路警察遭逃票旅客殺害無罪案,被告一審獲判無罪後仍遭羈押的前例,以梁男弒母涉及《刑法》殺人罪,刑度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被梁男涉犯的罪是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被告犯此重罪伴隨高度逃亡的可能,而且梁男有明顯精神症狀,足認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羈押梁男。
今開庭時,檢察官強調,桃園衛生局在梁男無罪獲釋當天,經專業人員評估後,發現梁男完全沒有心神喪失或異常情況,也就是完全不必強制治療,10月13日依法就要直接放人,因梁男有逃亡及危害社會之虞,應予羈押,法官認同此說法,裁定羈押3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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