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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學潮現場紀實2】使用大聲公動輒違法 逮捕行動威嚇不了憤怒的人民

抗爭遍地開花,逐漸形成「無大台」模式。圖為志工們護送載有擴音器的三輪車。
抗爭遍地開花,逐漸形成「無大台」模式。圖為志工們護送載有擴音器的三輪車。
「未經允許使用擴音器造勢,幾乎是所有運動人士都犯過的法。」Por說。集會遊行一定要用到擴音設備,組織者會視規模和場合選擇要搭台、搭造勢車或使用拖拉式音響和大聲公。根據泰國《擴音器廣播管制法》的規範,除非是選舉期間的候選人造勢活動,各種公共集會的擴音器使用都要經過事前申請,「一般情況下,違反這條法令並不是什麼嚴重的罪,就是去警局報到、繳2、300塊泰銖就好,法律的用意就是盡可能增加運動人士的麻煩。」
很不幸地,在過去6年多來,泰國處在由當局單方面定義的「非常時期」遠比「一般情況」要長,而在集會場上,可不是誰都有機會拿麥克風,因此所有經手擴音設備的人,都會被視為相關人員,甚至是「幕後黑手」。2年前的集會上,警察逮捕了一名音響租借公司的員工,當時還是軍政府時期,他直接被送到軍營關了7天。
即便表面上已經過渡到民主政體,泰國當局對異議的打壓力度並沒有因此放軟,今年3月26日更以因應肺炎疫情為由,宣布全國進入緊急狀態,以防疫的名義限制公眾集會,卻擋不住排山倒海的學生運動;在學潮延燒三個月後,當局在10月15日清晨將曼谷地區升級為「嚴重的緊急狀態」,並逮捕了多名集會領袖。
泰國憲法法庭2月裁定解散新未來黨,該黨前黨主席塔納通·宗龍倫(前右),和其他主要黨員被判禁止參政10年。(達志影像)
然而逮捕行動威嚇不了憤怒的人民,群眾接連2天在市中心繼續集會,在10月15日被逮捕的13名民眾中,有6名只是音響租借公司的員工。10月16日晚上,警方更派出水車,對集會民眾噴灑混有化學物質的水柱進行驅離,當晚至少有12名民眾遭到逮捕,甚至連記者都在被捕之列。在為期一週的嚴重緊急狀態下,共有近90人遭到逮捕,而至截稿為止,有近20名運動人士被以非法集會、煽動叛亂、電腦犯罪,甚至是試圖侵犯王室成員自由的罪名遭到起訴。
志工團隊打造造勢三輪車,工程學院的孩子計算喇叭瓦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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