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兄弟得知王姓台商在廣東開設信用擔保公司,主要業務是對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於是告訴王,他們想當金主,可以提供資金讓需要的企業取得財力證明,賺取利息及手續費。起初邱姓兄弟投資的金額約人民幣數十萬元,雙方合作愉快。
後來,邱忠信聽到王姓台商提起,一名在廈門的客戶需要300萬美元的財力證明辦理增資,於是私下與該客戶聯繫,事後,邱告知王,他300萬美元轉給對方,對方卻音訊全無,王基於道義,要兒子陪邱到廈門找人,不料已人去樓空。邱告訴王姓父子,為了向公司交代,希望他們簽署300萬美元的借款合約,讓他向公司回報,並列入呆帳。
由於邱忠信出示匯款單據,王姓台商認為他財力雄厚,禁不住懇求,最後由兒子與「新光亞洲」簽下借款合約,從此掉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