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1.08 16:00 臺北時間

【港府大拘捕】黃之鋒獄中再被加罪 「手銬鐵鍊伺候」錄口供

黃之鋒入獄後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於獄中做口供但沒有律師陪同。(本刊資料照)
黃之鋒入獄後再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於獄中做口供但沒有律師陪同。(本刊資料照)
去年起香港政府就為了打壓異己動作頻頻,本月6日更大規模逮捕了53名去年參與「35+公民投票計劃」的泛民主派的人士,並且要《立場》《蘋果》《獨媒》等媒體在7天內交出相關涉案資料。而原本已在去年12月23日,因反送中期間煽動群眾包圍警總而被判「組織及煽惑他人集結」罪名入監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昨(7日)又在獄中因違反《港版國安法》被捕,與「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同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
綜合媒體報導,原本被關在石壁監獄的黃之鋒7日上午突然以戴上手銬、腰部纏上鐵鍊之姿,現身荔枝角收押所,而後被押上囚車送返石壁監獄。據悉黃之鋒之所以會出現在荔枝角收押所,是因為該地有可以錄製口供的設備。另外許多人也擔心,過去黃之鋒出入收押所頂多只有銬上手銬,這次卻來有鐵鍊纏腰,可能已經被視為甲級囚犯看待。
去年黃之鋒與因為曾在街上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而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收押的譚得志,也有一同參與去年「35+公民投票計劃」的初選,雖然2人不在原先遭逮的53人名單內,隨後仍在獄中再度被加控罪名,冠上「顛覆國家政權罪」。
而據黃之鋒臉書的小編發文稱,6日早晨,有港警就以黃之鋒違反《國安法》的名義進入其住所搜查1個半小時,而7日小編更證實黃之鋒已在看守所做完筆錄,不過「期間並無律師在場」。此外,譚得志6日曾對探監者表示,自己最擔心的是當初舉辦初選的主辦人戴耀庭等會跟黎智英一樣不准保釋,更批評港警大規模的拘捕如同「納粹時代般荒謬」。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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