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1.08 11:14 臺北時間

表姊妹被猥褻逼口交性侵 姨丈反控「少女主動示好」

新北市一名表姊妹遭到姨丈涉嫌猥褻以及口交、性侵被判刑8年6月徒刑。(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表姊妹遭到姨丈涉嫌猥褻以及口交、性侵被判刑8年6月徒刑。(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一對表姊妹在聊天過程中發現,都曾在睡覺時遭到姨丈上下其手猥褻,因為不敢告訴阿姨,姨丈竟變本加厲,連續3晚性騷表妹,表姊決定告知家中其他家族成員,經家族會議後決定大義滅親提告,結果表姊妹的姨丈,竟還在法庭上反指是「表姊妹主動示好」企圖脫罪,最終法院仍判他8年6月徒刑。
警方調查,2014年7月中旬,11歲的少女因母親工作關係借住在姨丈家,因夜裡不敢獨自入睡而找上阿姨、姨丈陪伴入睡,沒想到連續3晚上,姨丈竟趁著阿姨睡著,對少女上下其手猥褻。
遭受猥褻時,少女曾出聲制止「不要再摸了」並用腳踢對方抵抗,但姨丈見她連日隱忍,沒有告訴阿姨,就變本加厲連續3晚犯案。事後,少女向表姊訴苦,發現表姊不只被猥褻,還有被逼口交性侵,所以2人決定不再瞞著家人,向其他長輩反映此事,家族也為此召開會議決定提告。
法院審理時,針對表姊妹花指控,姨丈竟反指少女說詞反覆,稱少女表姊曾主動摸他下體示好,還拉他的手放進少女內褲,自己最後還是忍住欲望,跑到廁所自瀆解決,矢口否認猥褻、性侵等情。但因為姐妹花指證歷歷,加上家族成員也跳出來證明他曾為猥褻情事道歉,說法最終未被採信,被判4年徒刑,又因強制猥褻和性侵少女表姊另案被判8年6月徒刑,2案均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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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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