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1.23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縱火狠殺母女數十刀 機警路人尾隨助警緝凶

凶手蔡永清縱火後,持刀瘋狂追殺余姓母女。
凶手蔡永清縱火後,持刀瘋狂追殺余姓母女。
6年多前,高雄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雙屍命案,聯結車司機蔡永清和已婚的余姓老闆娘交往,還賣屋籌錢幫余女買屋,卻因感情及房屋產權等糾紛,闖入余家縱火,並持刀將余女及其19歲的女兒殺死。案發當時,剛好有民眾經過起火的透天厝,打算按門鈴提醒屋主,卻撞見蔡男從大門默默離開,覺得可疑,尾隨其後記下機車車號,最後協助警方順利緝凶。
2014年9月14日上午7點多,高雄市小港區一棟透天民宅突然冒出大量濃煙及火勢,附近住戶見狀立即通報消防隊滅火,消防人員衝入火場,看到2名女子倒臥在地上,原以為是被濃煙嗆昏,正要將人送醫,卻發現她們身上各有多處刀傷,且已無生命跡象。
蔡永清(左)犯案後意圖輕生,被警方及時逮捕。(東森新聞提供)

從火場快閃 詭異引人疑

時任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所長的陳仁正回憶,經他們調查,死者是44歲的余姓婦人,以及19歲的謝姓女子,2人為母女關係。另外,有目擊民眾告訴警方,當時騎腳踏車經過,發現民宅頂樓冒出濃煙,準備按門鈴通知屋主,卻遇到一名男子從屋內走了出來。
目擊者表示,他好心告訴男子發生火災,但對方卻不理會,還加快腳步往公園走去,他覺得很可疑,尾隨其後,發現對方騎機車離開,便記下車號,並且向警方通報。
蔡永清闖入余家縱火,頂樓竄出大量濃煙。(東森新聞提供)
為了緝凶,小港分局與高雄市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的監視器,加上目擊者提供的車牌號碼,比對出涉案男子就是余女雇用的聯結車司機蔡永清。警方接著調閱沿路的監視器畫面,發現蔡男離開火場後,立即返回住處換掉衣服,並且改穿灰黑色短袖襯衫逃逸。
余姓死者的母親看到監視器畫面,一眼就認出蔡永清,她告訴警方,案發前一週,曾看到蔡男糾纏女兒,吵著說沒拿到薪水,女兒回答前一天已經匯款,2人口角爭執後,蔡男氣沖沖地離開,為此,女兒還特別去報案,指控對方騷擾。
警方調查,蔡永清獨自一人住在南部,唯一和他有聯繫的女兒住在北部,研判應該沒有親友接濟,返回住處的可能性很高,因此派人在他的住家外守候。另外,也動員警力,針對附近的汽車旅館、漁港、學校、公園,及蔡男可能出入的場所搜尋,並且加強監控小港區對外2條主要道路的往來車輛,果然在近12個小時後,於小港區港源街與平正路口發現蔡男,將他拘捕到案。
余姓母女被發現全身刀傷,送醫不治,警方獲報後到場採證。(東森新聞提供)

稱買屋受騙 交往生嫌隙

蔡永清落網後坦承犯案,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封遺書,他告訴警方,犯案後騎機車到處亂繞,最後決定返回住處自我了斷,不料早一步被逮。警方在他的帶領下,於小港區天順街與港安街口的水溝找到凶刀,又在港安街與漢威街口的資源回收筒,尋獲他做案時穿的血衣及背包,以及死者住家鑰匙、打火機等證物,全案宣告偵破。
警方調查,余姓死者20多年前從中國嫁來台灣,之後並將父母接來台灣同住,余女原本從事保險業,丈夫則是在碼頭當聯結車司機。案發前3年,余夫因罹患癌症,前往中國大陸休養治療,余女便雇用60歲的蔡永清擔任聯結車司機,2人後來進一步交往。
余姓女子驚醒後,看到蔡永清用打火機點燃家具,2人發生口角。
蔡永清供稱,余女所住的透天厝,是他2年前花了200萬元頭期款買的,先登記在余女的溫姓大嫂名下,由溫女以該屋向銀行貸款500萬元,他則擔任連帶保證人,房貸前3期也是他付的。
蔡男強調,他原本想將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隔成套房出租,但余女不願意,還把原本的房子賣掉,帶著父母、女兒全家搬進去,蔡男自覺受騙,索性不繳房貸,並對余女懷恨在心。
余女住家遭凶手縱火,到處都是燒焦的痕跡。(東森新聞提供)
他向警方表示,他和余女交往、買屋後,余女對他的生活瑣事都要管,案發前10天,他住在北部的女兒家中失火,外孫女不幸喪命,他想北上2天探視,向余女借車卻遭拒絕。另外,余女也不滿蔡男北上與前妻見面,還因此不接他的電話,他才憤而興起殺害余女的念頭。
余女家屬原本否認購屋有用到蔡永清的錢,也堅決否定2人交往,但檢警調查發現,蔡男在案發前2年,確實委託代書出售位於屏東縣的2筆房產,且余女所住的房屋,購買時的買受人記載為蔡男,後來蔡的姓名被刪除,改為余女的大嫂,案發前2個月,該屋才又移轉登記到死者名下。另外,蔡男與死者也有一起搭機出國的入出境紀錄,因此採信蔡男與余女曾經交往的說詞。
案發時,余女的父母出外運動,返家得知女兒、外孫女遭殺害,十分痛心。(東森新聞提供)

放火後砍殺 刀刀欲斃命

蔡永清供稱,案發當天清晨,他帶了打火機、瓦斯噴槍以及水果刀到余家,確認余女的父母外出運動後,拿著原本就有的鑰匙進入屋內,走上4樓余女的房間查看,當時余在睡覺,他便用打火機及瓦斯噴槍點燃沙發上的抱枕,然後到3樓燃燒木板隔間,再至2樓欲焚燒木椅,正巧撞見驚醒下樓查看的余女。
同一時間,余的女兒也被驚醒,走出房門看到蔡永清拿刀追殺母親,母女倆嚇得一起往樓下逃命,蔡男不肯罷休,追下樓瘋狂砍殺,直到母女倒臥在一樓樓梯口,蔡才逃離現場。法醫驗屍確認,母女身上各有25、16處穿刺傷,心臟等多處臟器都遭刺穿,顯示蔡男下手凶殘,欲置她們於死地。
時任高雄小港警分局小港派出所所長的陳仁正回憶此案,記憶猶新。
該案開庭審理時,法官詢問蔡永清,為何對無冤無仇的謝姓女子也狠下毒手?他說,過去余女會叫他到家裡吃飯、睡午覺,謝女看到都會罵他,後來余婦帶女兒到蔡男家中唱歌,謝女唱得很難聽,還跟他搶電視看,所以他對謝女的印象不好,當下才會有一不做二不休的念頭。

牢房內輕生 判無期徒刑

雖然檢察官以蘇永清共狠砍母女41刀、手段凶殘為由,求處死刑,但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審酌蔡男「仍有一絲悔改之意」,均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更一審時,法官認為蔡男與謝女無冤無仇,僅因擔心東窗事發,就殺人滅口,將他改判死刑。
凶手蔡永清在案發前3天購買陶瓷水果刀,當成做案的工具。(東森新聞提供)
更一審判決後隔月,蔡永清在牢房內上吊輕生,被值班主管及時發現送醫急救,撿回一命。更二審時,法官認為蔡男企圖輕生,表示他對犯行有悔意,如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依規定至少要25年才能假釋,屆時他已超過80歲,幾無再犯可能,因此改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也認同,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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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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