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妨害風化審理庭,因王姓女店長在檢警調查及地院審理期間,供詞都沒改變,合議庭原本只安排10分鐘,但王女突然翻供,宣稱自己並非真正負責人,只是人頭,高院法官當場要求她說出按摩店實際經營者,王女寫下4個名字呈交給合議庭,分別是一對虞姓兄弟及一名李姓男子,還有一名自稱任職新北市海山分局的員警高歆翔,更大爆其餘股東身分,都是從事政府工程的包商。
王女將這些股東連名帶姓全抖出來時,一度遭審判長出言制止,提醒她供詞情節非同小可,真實與否必須經過檢警調查才能確認,法院只能將王女所述函送檢察機關偵辦,為避免講太多細節影響未來偵查,審判長還要求王女僅以姓氏稱呼方式繼續陳述。
沒想到王女繼續在合議庭驚爆,自己手中握有錄音檔、對話截圖及水電費、簡訊費收據,這些證據都是她當初為了自保所留下,她可以證明自己只是被推出來頂罪的人頭,「我每月收1萬元的人頭費,他們原本答應,出事會幫我解決罰金,但是現在卻跟我說:『反正名字是妳的,法官要找也是找妳。』然後就開始擺爛失聯,我只好將他們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