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1.02.06 10:37 臺北時間

雪隧狂飆3分鐘收4張罰單「噴掉上萬」 苦主嘆:幫國家發年終

一名網友去年12月27日晚間11點45分至48分,以時速111至115公里行駛雪隧,3分鐘被連開4張罰單。 (翻攝自「宜蘭知識+」臉書社團、維基百科)
一名網友去年12月27日晚間11點45分至48分,以時速111至115公里行駛雪隧,3分鐘被連開4張罰單。 (翻攝自「宜蘭知識+」臉書社團、維基百科)
開車行經雪隧請注意速限!一名網友昨(5日)PO文分享,去年行經雪山隧道南下車道超速,3分鐘內被連開4張罰單,換算下來須繳出1萬2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原PO苦主無奈表示:「感謝我吧!讓你業績更上一層樓」,引來網友笑虧「今日最大咖」。
原PO在臉書社團「宜蘭知識+」PO出一張手握「4張罰單」的照片,透露去年12月27日晚間11點45分至48分,他以時速111至115公里的速度行駛於國道5號雪隧南下車道,在短短3分鐘內竟被連開了4張超速罰單。
PO文一出,馬上吸引許多網友留言感謝原PO「壯舉」:「幫國家發年終,謝謝」「僅代表國家感激您的付出」「果真勇士」「勇氣可嘉,進隧道我都開定速」「有神快拜,這個手骨有粗」「感謝你!幫大家測試政府的機器是否正常」。
而不少網友也有類似經驗:「曾經也是連3張」「雪隧內,那個路段,一公里放一支測速照相,嚇人啊」「雪隧內是可以連續罰的,我也收過」「請節哀,我還有被開104的」。還有苦主貼心建議:「我上次深夜超速,開了3張,暈倒~快過年了開銷會比較大,可以去監理站辦理分期付款,最多可以分10期~」。
遭開單苦主無奈PO文表示:「感謝我吧!讓你業績更上一層樓」(翻攝自「宜蘭知識+」臉書社團)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或低於最低速度,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可以連續舉發;若違規地點在隧道內,不在此限。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對此解釋,原PO違規路段在雪山隧道內,並無重複取締疑義,呼籲民眾依速限標誌指示行駛。至於罰單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國九隊表示他們只是依法舉發,並非該大隊可以認定。
國道5號「雪山隧道自動化科技執法系統」2017年6月啟用,隧道南北向各設8組監測機器,24小時執法,取締超速車、慢速車以及任意變換車道的車輛,拍攝到影像會經人工審核,確認違規後才會寄發罰單,最重可開罰6,000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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