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在朱女的遊說下,當時沒有妻小的譚男於2011年到榮服處簽立遺囑,決定死後將遺產全數捐給榮基會,朱女則把印章、存摺還給譚,當時帳戶裡僅剩40萬元。馬小姐指出,朱女交還印章、存摺後,譚的存款開始增加,到2016年已累積超過百萬元。
但好景不常,同年譚因生病開刀,無法自行領錢,於是二度將印章及存摺交由朱女代管,並由朱替他支付醫療費及生活費,直到譚結婚後,朱女才又將存摺、印章歸還給譚,但原本的百萬元存款,幾個月內只剩下7萬元。
馬小姐表示,因為所有證據都顯示朱女涉嫌盜領譚的存款,她於是打電話找朱對質,並偷偷錄下對話。馬小姐表示:「朱女一開始全盤否認,後來才承認之前曾幫我先生領過錢,並強調2011年後沒動過半毛錢,之後我詢問榮服處其他人員,朱才改口說我先生有立遺囑,也曾經在2016年幫他代領一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