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3.15 05:58 臺北時間

【警官變逃犯番外篇】那些年測謊的黑歷史 最著名是江國慶冤殺案

測謊間接釀成冤獄的案例,最著名便是江國慶冤殺案。(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測謊間接釀成冤獄的案例,最著名便是江國慶冤殺案。(翻攝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從警界的明日之星到「收賄貪警」,羅明村當年被定罪其實缺乏直接證據,僅憑槍擊案相關人士的口供,及測謊。然而,直到律師要求法官勘驗當年的測謊錄影,才發現羅明村的第二次測謊根本沒做完,卻依舊被判定說謊。
翻開台灣的司法冤案史,可發現測謊早有不少黑歷史,最著名是1996年江國慶案,江國慶因測謊沒通過,被鎖定犯案、遭刑求,接著判死刑、槍決。還有1999年桃園空軍基地彈藥庫失竊案,3名士兵因測謊沒通過而遭鎖定,羈押期間經歷慘無人道的刑求後坦承犯案,直到幾個月後真凶再度以類似形式犯案,才真相大白。
還有2000年的內湖公園裸屍命案,死者男友呂介閔也是測謊沒通過,加上死者乳房上遭咬傷的咬痕齒列與呂介閔的齒痕相符,幾經纏訟,在缺乏直接證據下,呂介閔遭判刑13年定讞。直到2015年,檢方以新科技重新比對當年咬痕上殘留的唾液DNA,發現與呂介閔的DNA根本不符,呂介閔才洗刷冤屈。呂介閔案除了測謊,還暴露了同樣有可能出錯的「咬痕比對」的問題。
從羅明村到江國慶、空軍基地彈藥庫失竊案、呂介閔,皆由調查局的測謊人員李復國進行測謊。記者致電如今已退休的李復國,李復國仍認為自己的測謊具有高度專業性,「你們的立場是羅明村是冤案,但當年不論是我測的結果,或辦案人員或檢察官,都認為他有(收賄)。」他並說,自己的測謊結果曾協助過無數案件的物證被發現、得以破案,否則怎會經常應邀授課。
不過,李復國也解釋:「測謊是我的工作,測謊的目的是協助偵訊人員盡量取得認罪自白,但法院或辦案單位要怎麼運用測謊結果,不是我能決定的。」他並說,測謊並不像DNA等證物鑑定那樣具有「再現性」,測謊人員僅能從受測者的生理反應強弱,來判斷受測者的回答是否與其記憶有衝突(亦即可能說謊),「我從來不主張測謊具有證據能力。但這是我個人意見,我已經退休了,也不能夠主張什麼。」
他又提到,2006年他退休後,美國國防部在倫敦曾舉辦一場關於測謊的研討會,他特地去參加,會中美國軍方提到,測謊是情報單位的嚇阻工具,「而且不是嚇阻敵方,是嚇阻自家人,我恍然大悟,原來用處是這個!」
李復國說的沒錯,測謊技術在美國常被運用於情治單位、軍方及企業界,用以測試內部人員的忠誠度;至於司法案件,雖然美國警方辦案會運用測謊以釐清偵查方向,但到了審判階段,大多數的最高法院、州法院都不認可測謊結果具有證據資格。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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