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1.03.18 14:47 臺北時間

「滷肉飯加筍絲」不對味!火爆男拒吃潑湯洩憤 燙到人還獲賠3千6

滷肉飯是國民美食,上面放什麼都好吃。(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滷肉飯是國民美食,上面放什麼都好吃。(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去年2月到中和某小吃攤用餐,卻因不滿滷肉飯上頭放的是筍絲,而當眾怒甩蛋花湯洩憤,結果潑到一旁無辜呂姓男子。呂男氣得開小貨車追上理論,阻止黃男離去,卻因此吃上強制罪官司,在新北地院審理時,呂男雖賠償對方新台幣3,600元,但本月16日仍被法官判拘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黃姓男子去年2月深夜,到小吃攤點了滷肉飯跟一碗蛋花湯,餐點完成後,他發現滷肉飯上頭放的不是高麗菜,而是筍絲,居然當場暴怒,質問老闆娘「我手斷掉受傷不能吃筍絲,妳不知道嗎?」還氣得潑灑蛋花湯洩憤,結果潑到一旁44歲呂姓男子身上。
呂姓男子氣得上前理論,兩人爆發爭執,黃男也嗆聲「要不是我手斷掉,我一定會打你!」接著就離開現場。呂男越想越氣,隨即跳上小貨車,直接開到黃男面前,以來回反覆移動的方式阻擋黃男離去,黃男只好報警處理。
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呂男以貨車阻擋黃男離去的行為,是以強暴脅迫手段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已構成強制罪,將他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時,呂男當庭賠償黃男3,600元,最後仍被法官判拘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呂男開著小貨車找黃男理論,因此觸犯強制罪。(翻攝畫面)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4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