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5.16 21:16 臺北時間

【確診新高207】因應疫情升級 警政署令非急迫性案件暫緩執行

基層員警協助疫調者,每案發給5千元慰問金。(警政署提供)
基層員警協助疫調者,每案發給5千元慰問金。(警政署提供)
今(16)日台灣COVID-19疫情單日確診207例,有媒體報導基層員警協助政府疫調工作,卻未核發疫調加給,警政署晚間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嚴峻,各警察局全力配合政府防疫作為,協助疫調者每案發給5千元慰問金,迄今已發出104件。
警政署長陳家欽近日專程赴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警局,親自慰問員警執行防疫工作、掃蕩暴力犯罪組織案件的辛勞,除頒發慰問金外,也親自頒發協助疫調每案發給5千元慰問金,勉勵第一線員警要以偵辦重大刑案效率,完成疫情調查、防範破口。
因應COVID-19近期疫情,各警察機關協助各衛生單位的疫情調查工作確實已漸趨繁重,警政署已要求刑事局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除有急迫性、需立即執行者的犯罪集團,可報請檢察官指揮檢肅偵辦外,一般性案件如非現行犯、受理民眾告訴、告發案件等,可與民眾溝通後暫緩傳辦。
警政署急令全國各警察機關,非急迫性案件暫緩執行。(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表示,已要求各級主官(管)重視且提醒員警執行疫調過程中,應恪遵署頒規定,落實完善防疫整備,相關案件執行,應秉持同仁自身、涉案嫌犯及在場民眾的防疫優先、安全至上原則,兼顧維護治安、防護疫情工作。
另外,警政署已要求刑事局盤點、修訂相關專案評核作業,以獎勵代替懲處,協同各警察機關斟酌警力狀況,盤點「通知到案之嫌疑人、證人身分、關係人、非具時效性、急迫性者」,依犯罪節情節緩通知到案說明,確保員警人身安全及落實案件作業萬全。
警政署強調,自2020年2月3日起,已核定「配合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為「重要勤務」,並自2020年1月24日起適用「各警察機關執行大型活動或重要勤務人員獎勵金」,符合的工作項目均得以支領獎勵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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