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6.17 08:02 臺北時間

航警貼「考試心得」遭免職、取消複試資格 台警協會批警政署:箝制私人言論

航警局陳姓員警發表「打混炫耀文」遭各界痛批,遭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翻攝畫面)
航警局陳姓員警發表「打混炫耀文」遭各界痛批,遭警政署記2大過免職。(翻攝畫面)
一名航警局陳姓員警因考上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卻在補習班網站上,發表「上班打混摸魚」心得,遭網友截圖檢舉;雖然他很快撤文並道歉,仍遭到單位記過懲處,更被警大取消考試資格,警政署甚至下重手直接記2大過免職。對於員警因私人言論遭免職、撤除警察大學研究所入學資格,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也發布聲明聲援,駁斥警政署的做法。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航警局的免職處分為箝制警察人員言論自由的違法處分,警政署應即自行撤銷。有關陳姓員警應補習班之邀,授權補習班刊登於網頁上的應試心得,並非代表任何機關發言,所講述內容亦為個人私人生活樣態,縱有言詞上誇飾,亦屬於「受憲法保障之私人言論」,自不得與影響警譽有不當連結,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之處分為濫用法規箝制私人言論,侵害思想自由。
時至今日,除陳員外,尚有員警因網路上「非代表機關之言論」遭到行政處分,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反對此種管理權濫用,行政處分不應該去介入員警個人生活與其非代表機關的個人言論,處分範圍與程序應受明確規範限制。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指出,中央警察大學撤銷陳姓員警的研究所入學資格,過度侵害警察人員受教育訓練的權利,亦顯失作為警察學術機關的地位、是一間「大學」公然對於學術自由的背棄。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認為,警大雖為行政體系一部分,但同時為「研究高深警察學術」之受「大學自治」保障的特殊行政機關,自應以「學術自由」為運作根本,又警察大學與及警政署所屬各機關為平行機關,相關處分亦未經救濟、訴訟程序確定,自得為不同判斷,惟警察大學並未對於警政署與航警局的「影響警譽」判斷,有任何基本的法律批判、僅憑新聞報導與內部轉傳的訊息便盲目全然接受,淪為「只會幫行政機關背書的橡皮學術機關」,若要如此,又何德何能自稱為「大學」。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表示,警察大學並不受《大學法》完全管理,雖稱大學自治,但在相關內部審議程序與組織實體,並沒有真正的學生自治組織參與,相關缺乏保障;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要再重申,對於警察學生、學員的保障,在2018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已有提出應成立學生會、學員生參與去保障基本權與促進校園民主,迄今仍然沒有落實。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也說,若員警有關類似權益侵害事件,請洽詢該會,本會將提供相關救濟與訴訟上協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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