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資通電軍指揮部的李姓上士1月15日值勤時,與一名女士官在戰情室裡做愛,經調查單位發現,監視器確實有拍到女士官的身影,且雙方事後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事件一曝光,掀起社會關注。
對此,資通電軍指揮部昨(13日)表示,當事人已分別予以撤職及兩大過懲處並汰除離營,另外檢討幹部督管責任;據悉,兩人已分別在3月30日、4月16日先後離營。
真對李士官為何未被移送法辦,主要是因《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衛兵、哨兵或其他擔任警戒職務之人,因睡眠、酒醉或其他相類之情形,而廢弛職務,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李男的行為不構成違反要件,因此被給予撤職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