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7.30 16:16 臺北時間

亂傳「興達電廠爆炸」假訊息 台中地院不罰:屬言論自由

日前一位蕭姓民眾在臉書指出「興電廠爆炸」,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法院審理後不裁罰。(翻攝自台電官網)
日前一位蕭姓民眾在臉書指出「興電廠爆炸」,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法院審理後不裁罰。(翻攝自台電官網)
網路資訊相當豐富,但假訊息也相當多,更有不少人會未經查證就亂傳不實資訊。5月就有一名蕭姓民眾在臉書發文表示,「當天下午接到國家警報,興達電廠爆炸,全台影響停電」之不實訊息,遭警方認定是散布謠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蕭的貼文內容屬於個人言論自由,不會使人恐慌,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桃園市警局刑警大隊於網路發現台中市一名蕭姓民眾,在5月14日凌晨時於自己的個人臉書貼文,指出「當天下午接到國家警報,興達電廠爆炸,全台影響停電」等訊息,遂傳喚蕭到案說明,桃園警方將調查結果函轉台中警方,中警認定蕭姓民眾散布不實訊息,影響公共安寧,便依照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其送辦。
蕭對於文章內容坦承不諱,但也解釋他是聽同事說高雄電廠爆炸要停電,因為停電會導致交通號誌無法正常運作,生活會受到很大的影響,發文的用意也只是想表達工作很累、想快點回家,並坦言沒有求證就在文章中提及電廠爆炸。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5月13日下午高雄興達電廠因事故停機,造成全台大停電,而蕭姓民眾在收到國家警報後,又聽聞同事指出高雄電廠爆炸,隨後在臉書寫下個人經歷及感想,內容屬於個人言論自由範疇,並非故意捏造事實,且從全文來看,即便有人誤信興達電廠爆炸,也不會讓人產生畏懼或恐慌之負面心理,最終裁定不罰,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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