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9.10 19:49 臺北時間

翁茂鍾獲護航躲牢災卻免回籠 因國家太晚發現

佳和集團前董座翁茂鍾。(中央社提供)
佳和集團前董座翁茂鍾。(中央社提供)
本刊2019年9月踢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及提供法律意見,還以妻兒名義向翁買股大賺5,400萬元,今年檢方擴大追查發現,翁2011年涉炒股遭判刑1年,卻在警方等單位包庇下,造假服社會勞役躲過1年牢災,高等法院認為,司法單位太晚發現翁獲包庇,已逾7年的行刑權時效,裁定翁免關;檢察官仍可抗告。
2011年翁茂鍾涉證交法案,遭判刑6月、5月及2月,合併執行1年確定,後來翁茂鍾以服社會勞役方式,至台南麻豆警分局打掃,代替入獄,已折抵1年刑期完畢,本刊2年前踢爆石木欽案後,檢察官今年全面清查翁所涉案件,發現翁沒到警局掃地,相關簽到記錄都是假的,因此於今年5月發出執行指揮書要逮他入獄服刑,翁不想被關,向高院聲明議異。
高院認為,翁遭判1年,依《刑法》規定,行刑權時效為7年,全案應自2011年10月24日翁遭判刑確定日起算,至2018年10月期滿,國家司法權即不能再抓翁去關,因此裁定撤銷檢察官今年5月發出要逮翁去執行的指揮書,國家不能逮翁去執行當年的1年徒刑。
本刊調查,官司纏身的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司法高層往來,打球、吃飯、送襯衫、買股票,後來他不僅透過司法界好友運作免還巴黎銀行3億元債務、逼死銀行經理諸慶恩,連炒股遭判刑1年該易服社會勞動,都在警方集體包庇下造假,從法院審判到警方執行都出現離奇巧合,簡直為他一人量身打造。
今年4月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翁在警方包庇下躲牢災,逮人並查扣的卷證資料向法院聲請羈押翁茂鍾及涉嫌包庇、時任官田分駐所副所長的楊博賢,法官在1個半小時內火速裁定2人羈押禁見,翁隨即坐上囚車送往台南看守所,法院審理期間,翁認罪獲交保,並於9月7日遭台南地院認定社會勞動內容、時數的相關公文書不實,判刑2年2個月。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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