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將至,上週日,位於台中市神岡區的百年老店「社口犂記餅店」湧現排隊人潮,搶購遠近馳名的台式綠豆沙月餅,店內一名年輕男子坐在櫃檯前,偶爾跟著工作人員忙進忙出,他就是犁記創始店第五代接班人張姓男子。
本刊調查,張男的父親是犂記餅店負責人,29歲的張則是小開,娶得美嬌娘,但今年7月他卻因偷吃未成年少女,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1年2個月、緩刑3年。
張男會留下不名譽的前科,是因為他婚後仍不斷偷吃,太太忍無可忍,決定抓姦提告。張妻A小姐婚後發現丈夫慣性外遇,於是委託友人蒐證,結果意外發現丈夫與一名未成年的女高中生過從甚密,前年7月,丈夫曾開著自己的百萬名車,與少女北上基隆某商場幽會,一個月後,張還與少女到台中豐原的摩鐵開房間。
不過,去年通姦除罪化,張男免責,但因他偷情的對象是未成年少女,檢察官還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張起訴,今年3月,台中地方法院判張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3年,檢方認為判得太輕,提起上訴,今年7月底,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原判。
針對相關投訴,張男透過委任律師林元浩指出,A小姐的指控都是子虛烏有,其他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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