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09.19 09:08 臺北時間

13歲少女交往3男網友 5個月內7度性交遭母抓包怒控性侵

台中1名13歲少女,在交友軟體上結識3名男子,竟在5個月內與3男輪流約會,還多次性交。示意圖,非當事人。(東方IC)
台中1名13歲少女,在交友軟體上結識3名男子,竟在5個月內與3男輪流約會,還多次性交。示意圖,非當事人。(東方IC)
台中1名13歲少女,在交友軟體上結識3名男子,竟在5個月內與3男輪流約會,還與3人多次性交。直到母親發現她攜回貼著摩鐵標籤的礦泉水,得知真相後怒告3男,其中1名賴姓男子堅持否認犯行,另外邱男、黃男2人則認罪。最高法院認為,賴與少女合意性交1次、猥褻3次,判處6個月、10個月徒刑定讞;邱、黃則被高等法院判處7個月、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定讞。
根據判決書,少女自2018年7月起,透過TATK交友軟體認識邱男,相約於台中市某公園見面,邱男對她親嘴、撫胸,少女未抗拒,後來他2度把少女帶到摩鐵性交;同年8月,賴男也透過交友軟體把少女約至台中市某國小碰面,並撫摸她的胸部、下體,更2度與她泡鴛鴦浴,還要她手淫、口交。而黃男則是在同年12月,直接把少女帶往汽車旅館,與少女進行性交。
直到某天,少女母親在她房間發現有汽車旅館攜回的礦泉水,一怒之下憤而控告3名男子性侵。台中地院審理時,邱男、黃男均認罪,但已婚的賴男矢口否認,辯稱知道少女僅是國中生,與她無肢體接觸僅聊天,2人至汽車旅館亦是分開洗澡。
不過少女證稱,與賴男見面前時已告知自己年齡,賴於汽車後座撫摸她的我胸部、下體,後來2度去旅館泡湯,賴還要求她摸生殖器、打手槍;少女母親也提出2人的LINE對話截圖,對話中賴男起先否認與少女性交,遭少女母親質問:「口交、洗澡摸生殖器」,賴男才改口:「這些我有,我承認」,少女母親還罵他:「還顧自己爽,叫我女兒口交」,賴男則回應:「對不起」。
案經法院審理,發現少女當時僅13歲,但她對3名男子都自稱14歲,因此依「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罪」論,法官審酌3人都願與少女和解,但因賠償金差距過大破局;另因邱男、黃男都認罪,高等法院日前判處2人各7個月、5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定讞;賴男獨自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認定他與少女性交1次、猥褻3次,各判6個月、10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定讞。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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