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1.10.27 12:37 臺北時間

【三中案宣判】馬英九:感謝司法還我清白 籲全民投票讓「東廠」下架

馬英九三中案一審宣判無罪。(本刊資料照)
馬英九三中案一審宣判無罪。(本刊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涉入「三中案」,被指控擔任國民黨主席時賤賣中視、中影、中廣股權,損害國民黨所持有的中投公司利益,歷經檢調12年偵結,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被依《證券交易法》中特別背信罪、非常規交易罪起訴,台北地院歷時3年多審理,今(27日)上午11點出面說明,宣判馬英九、汪海清、張哲琛等人一審無罪。對此,馬英九稍早發表聲明:「 對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我感到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我清白 。」
馬英九辦公室今發表聲明稿:
一, 馬前總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
二, 本案民進黨追打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是證明馬前總統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的馬主席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
三,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主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
四, 依《廣電法》規定,94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前總統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
五, 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完全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
六, 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108.12.18)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英九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
最後馬英九說:「我們強烈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