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1.11.24 17:54 臺北時間

提醒戴口罩慘遭女鄰居刀砍、挖眼! 她還原驚恐過程:看到我流血也沒停下

王女好心遭鄰居陳婦戴口罩,卻慘遭對方徒手挖眼、持刀揮砍。(翻攝爆料公社)
王女好心遭鄰居陳婦戴口罩,卻慘遭對方徒手挖眼、持刀揮砍。(翻攝爆料公社)
台北市上個月15日發生一起不幸案件,一名王姓女子好心提醒71歲陳姓女鄰居戴好口罩,結果卻慘遭對方持美工刀砍殺,更被用手指挖眼,造成王女全身多處受傷,送醫縫合數十針。而今(24)日台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婦,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案發後,被害人王女在臉書社團PO文還原事發經過,表示她搭電梯時,只是提醒住樓下的陳婦「口罩沒戴好」,沒想到竟遭對方辱罵,甚至持美工刀攻擊、挖她眼睛,導致她脖子、臉部、大腿等多處受傷,眼睛也紅腫出血,社區保全見狀也趕緊報案,警方派出多名人員到場,制止陳婦並奪下美工刀,將其壓制上銬,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當時王女向辦案人員表示,陳婦將她強壓在地,並抓扯她的頭髮,另隻手則用力地摳她眼睛,當下她無力掙脫,此時「發現我的腿上出現X形的刀傷,我還沒感覺到疼痛就看到她(陳婦)持美工刀割我的大腿、膝蓋」「我感覺到她持刀在我的後腦頭髮上劃,她當時就是拿美工刀亂劃,想要割我的頸部,看到流血也沒有停下動作」,且過程長達5分鐘,讓她感到相當害怕。
陳婦應訊時精神狀態正常,經移送北檢訊問後,檢方看不出陳婦有精神問題,認定無羈押必要,諭令她10,000元交保候傳,但她籌不出款項,檢察官只能降保為2,000元讓她返家,但事發3天後,衛生局及警方已依《精神衛生法》將陳婦強制送醫,至今仍住院中。而台北地檢署認為陳婦對王女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及心理陰影,引發社會恐慌,最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女,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