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頭部遭到重擊多處瘀青,脖子出現勒痕,雙腳,雙手關節也因遭林秉樞抓在地上拖行,導致兩腳膝蓋破皮、流血,儘管已過了3天,仍可明顯看到滲血的外傷,都被記錄在驗傷報告中。
高嘉瑜昨天(30日)上午11時在律師陪同下,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報案提告傷害罪,情緒還算穩定,在派出所製作筆錄後,於中午左右離開。
本刊掌握,高的律師在下午3點左右,再度返回派出所,針對林秉樞加告妨害自由及強制罪,主要原因在於林不願承諾銷毀複製高嘉瑜手機的隨身碟資料,以及他藏在隨身碟中二人的親密影片,高擔心二人分手後,林會將影片拿來威脅恐嚇她甚至散布,因此才決定加告二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