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1.22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狠夫詐保殺妻不起訴 名法醫靠死者眼結膜翻案

余男殺妻後,在池邊抱著屍體哀號,營造愛妻的假象。(翻攝畫面)
余男殺妻後,在池邊抱著屍體哀號,營造愛妻的假象。(翻攝畫面)
16年前,苗栗發生一起詐保殺妻案,余姓男子為了高額保險金,竟把妻子推落池塘,還對妻子勒頸、摀口鼻、強壓水中,確定妻子溺斃,才大聲呼叫,營造奮力救妻的假象。雖然死者娘家控告男子殺人,但地檢署第一次調查,卻做出不起訴處分,後來高檢署找來知名法醫高大成重新檢視卷證,發現死者的眼結膜出血、嘴脣有齒印,認定是他殺,才將這名狠心的丈夫繩之以法。
2006年9月底,住在台北市的余姓男子帶著妻子回到苗栗通霄老家,當天一大早,余獨自前往叔公家的池塘垂釣,並要妻子中午送餐過去給他吃,沒想到卻出了人命!

行凶前投保 鉅額壽險

目擊者指出,中午12點半左右,聽到余男大喊:「救命!我太太快淹死了!」於是立刻衝向池塘,只見余男緊抓岸邊樹枝,拚命呼救:「我不會游泳,快!救我太太!」當時余妻背朝上、漂浮在水面,顯然早已溺斃。
這場「意外」還上了報,新聞版面放了一張余男泡在池塘裡、深情摟著溺斃妻子的照片,當時,誰也不曉得,這竟然是一起駭人聽聞的殺妻詐保案。警方詢問案發經過,余男供稱,妻子送餐來時,失足跌倒,整個人順著斜坡滾落,撞倒他,夫妻倆雙雙墜入池塘,因為他不會游泳,才活生生地看著妻子溺斃。
檢警調查,余男為了高額保險金,狠心將妻子推落池塘。
但他的說詞,遭妻子娘家質疑,死者的姊姊說,當時妹妹與妹夫已經分居,余是以母親生病為由,拜託妻子回苗栗老家幫忙照顧母親,不過,姊姊事後得知,余母根本沒病,案發時還在幫女兒坐月子,後來還意外發現,余事前替死者投保鉅額壽險,受益人是他自己,更讓死者娘家懷疑案情並不單純,控告余殺人。
余妻(圖)起初被判定意外死亡,但疑點重重,家屬不服,聲請再議。(東森新聞提供)
案件進入司法調查,苗栗李綜合醫院、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協助驗屍鑑定,二單位都認為死者應該是遭「悶扼加工」引起窒息、合併呼吸性休克死亡,但是苗栗地檢署的法醫卻主張死者是生前落水,全案是意外,加上余男二次測謊都過關,在沒有其他有力佐證的狀況下,檢察官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高大成看完卷證,認為疑點重重,最後靠科學證據,成功替死者申冤。(林慶祥攝)

眼結膜出血 脣有齒印

死者娘家不服,多次聲請再議,最後承辦的高檢署檢察官委託知名法醫高大成重新檢視驗屍報告,終於成功翻案。高大成告訴本刊:「醫師應該相信患者,但法醫絕不能輕易相信死者身邊的任何人!我詳細看完卷證後,發現疑點重重,余與太太是在中午11點40分落水,為何到12點半才呼救?他自稱不會游泳,為何獨自掙扎50分鐘才呼救?這不合理啊!」
更重要的是,高大成發現,目擊者供稱死者背朝上,漂浮在水面,且圍觀者還拍下照片,很明顯,是浮屍。高指出,死者生前若吃水不多,有可能死亡半小時就浮起來;但若吃水過多,可能要半天才浮得上來。這顯示,余妻死亡的時間應該是在丈夫呼救前半小時。
法醫高大成發現死者的眼結膜出血,認定她是遭加工溺斃。(示意圖)
第二個證據是,高大成從驗屍照片中,發現死者的眼結膜周遭出血。他解釋,根據「壓力恆定」原理,凶手要勒死一個人,不可能一直維持同樣力道,必然是一放一鬆,不斷地增加力道「催落去」!如此一來,血壓激烈上升,就會導致眼結膜出血,這種現象常出現在上吊、被勒斃的屍體上,意外溺斃者並不多見。
此外,高大成還發現,死者的嘴脣有齒印,顯示她曾被大力摀住口鼻,加上死者顱內水腫、腦幹出血,都是缺氧造成,表示死者是被勒斃,而非單純溺斃。高大膽研判,死者是遭丈夫一手摀住口鼻、一手勒頸,並將頭部壓進池塘加工溺斃。
余男(右)一開始獲不起訴處分,還在妻子靈堂前高調受訪。(東森新聞提供)

欠一屁股債 殺妻詐保

高檢署根據高大成的報告,將全案發回苗栗地檢署重新調查,檢察官最後認定余男為了詐保殺妻,依法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擔任推拿師的余男喜歡賭博,欠了一屁股債,早已與妻子分居,二個孩子都是靠余妻打零工、辛苦養大。案發前半年,余被債主逼急了,要求老婆幫他償債,余妻抵死不從,因為她的辛苦錢必須養孩子,沒想到,自私的丈夫竟然因此起了歹念,計畫殺妻詐保。
余男窮得連健保費都付不起,已經欠繳16萬元,還有6萬元信用卡債、20萬元車貸,卻大手筆向友人借款6萬元,分別向4家保險公司幫老婆買保險,理賠金共600萬元。繳了保費後,他還不斷打電話問保險公司:「辦好了沒?」檢警認為,他是要知道保險何時生效,然後準備動手殺妻。
投保後2個月,余男以母親生病為幌子,把妻子騙回老家。檢警認定,余妻當時帶著愛心便當來到池塘邊,卻遭丈夫推落,但是水不夠深,余男竟出手對妻勒頸、摀口鼻,還把她的頭強壓進水中,導致她溺斃,全案是他殺,而非意外。
余男因通過測謊,一開始獲不起訴處分,但重啟偵查時,再度測謊並沒有過關。(東森新聞提供)
更誇張的是,余男還拿池邊的竹棍,將妻子的屍體從岸邊推往池塘深處,他再抓住池內的樹枝穩住腳步,走向池中央,並故意大聲呼救,讓附近住戶聽到,上演奮力營救溺水妻的假象,並留下抱妻痛哭的諷刺畫面。重啟調查後,檢警再度進行測謊,被問到:「死者不是你推下池塘?」「沒有持竹棍阻止死者爬上岸?」等關鍵問題時,余男都出現說謊反應。

判無期徒刑 全案定讞

根據相關科學證據,苗栗地檢署最後依殺人罪嫌,將余男提起公訴,全案審理過程中,余始終否認殺妻,但歷審法官均認定他的犯罪事證明確,並且痛斥他泯滅人性、冷酷無情、罔顧夫妻情分,妻子過世後,汲汲營營請領保險給付,對小孩漠不關心,最後依殺人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檢警重啟偵查,要求余男(左)還原案發經過,余堅持是意外,否認殺妻。(東森新聞提供)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余男第一次獲不起訴處分時,保險公司跟死者娘家一樣充滿質疑,並協助家屬聲請再議,照理講,當時檢方既然以「意外死亡」結案,保險公司不該拒絕理賠,但保險公司選擇技術性杯葛,以余妻「要保人」非本人簽名為由故意拖延,沒讓余詐保得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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