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1.19 16:07 臺北時間

南投單親爸假冒警察 摩鐵性侵援交妹還殺價「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孫男冒充警察性侵女子得逞,最後維持一審判決3年2個月定讞。(示意圖,翻攝Google街景地圖)
孫男冒充警察性侵女子得逞,最後維持一審判決3年2個月定讞。(示意圖,翻攝Google街景地圖)
南投縣一位37歲孫姓男子,在2019年偕援交妹至摩鐵開房間時,竟在激情交歡途中停下,揚言:「我是警察,要來抓妳!」援交妹嚇倒想穿上衣服,被孫男阻止,並遭性侵得逞,經一審判決3年2個月徒刑後,孫男不服判決上訴,但台南高等法院卻指出,他早在19年前,也曾冒充警察侵犯少女,屢犯不改惡行實屬重大,上訴後,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定讞。
據判決書指出,孫男於2019年5月9日,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女子後,便相約於同月11日見面,孫男駕車接送女子,前往南投的汽車旅館性交易,但兩人激情交歡途中,孫男卻表示:「我是警察,要來抓妳!」「因為我的對話紀錄在警局有備份,我也插入有做了,也會有事,能不能算便宜一點,我回去會把紀錄刪掉。」試圖殺價。
事發的南投縣汽車旅館,裝潢非常氣派。(示意圖,翻攝汽車旅館臉書)
女子聽聞後心生畏懼,當場表明不願繼續性交易,並試圖穿衣服離開,孫男卻恐嚇:「如果妳再穿,就叫同仁來抓妳!」女子信以為真不敢反抗,便被孫男強行脫下褲子,性侵得逞。事後她到警局報案,警方便迅速逮捕孫男,並以妨礙性自主罪嫌移送,由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孫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一審判決3年2個月有期徒刑,但檢方卻認為判決太輕,向法院提起上訴,理由是孫男前科累累,早在19年之前,他便曾假冒警察,恫嚇網咖中的少女性侵得逞,最後獲判緩刑定讞;檢方認為孫男一犯再犯,惡性重大,建請二審台中高分院加重刑度。
但孫男於二審期間,已庭外支付30萬元達成和解,且他學歷僅有高中畢業,白天擔任工廠作業員,晚上兼職foodpanda外送員工作,獨力扶養1名甫滿3歲之子女,且因疲於本案官司訴訟,在外的借款尚未還清,經濟壓力甚重,若因本案遭重判入獄,恐加深謀職不易之窘境,日後更難扶養未成年子女,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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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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