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1.21 20:00 臺北時間

太魯閣事故被告羈押滿9個月 李義祥60萬元交保回家過年

太魯閣號事件被告李義祥今羈押期滿,法院裁定交保。(資料照)
太魯閣號事件被告李義祥今羈押期滿,法院裁定交保。(資料照)
台鐵承包商李義祥去年4月2日因違規施工、停車,釀成太魯閣號撞車出軌事故,奪走49條人命,遭花蓮地檢羈押,今(21日)羈押已滿9個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釋放,花蓮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移工華文好則責付辯護人,2人均限制住居並配戴電子腳鐐,待後續審判。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出軌造成49死、200多人輕重傷,事發後調查發現包商李義祥違規施工並違停工程車,才釀成意外發生,李義祥與華文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2021年4月21日,李義祥與華文好被認為涉嫌重大,裁定羈押,並分別裁自7月21日、9月21日起延長羈押2月。10月22日地院裁定交保,李義祥25日交保,檢方不服26日提出抗告,高分院28日裁定抗告有理、發回重裁,隔日地院開庭重裁,2人繼續執行第2次羈押期。
2人在審判中第一次被羈押3個月,再延長羈押3次,各2個月,總計已羈押9個月,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期限已滿,法官依法必須釋放。
花蓮地檢署今下午召開羈押庭,檢方向法院聲請對被告2人具保、限制出境,並施以電子監控;法官裁准,諭知李義祥以60萬元交保,可回家過年,而華文好責付辯護律師,2人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
此外,針對太魯閣罹難家屬的財產損失,台鐵昨(20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已與達成和解的26名罹難者家屬共同具名,向花蓮地院針對李義祥等7人、3家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而求償金額的部分,將台鐵支付之賠償金額作為基礎,並完全尊重家屬提出之個別請求金額及主張,由台鐵局委請律師撰擬書狀協助於本件民事訴訟進行請求,待法院判決確定後,就法院判決超過台鐵局已支付之補(賠)償金額之部分,台鐵局將再給付差額予罹難者家屬。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1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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