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4.30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狠心拋妻棄子 男警偷吃女長官共築愛巢

保一總隊員警李立常(右)與女長官同居,遭岳父(左)上門抓姦。(讀者提供)
保一總隊員警李立常(右)與女長官同居,遭岳父(左)上門抓姦。(讀者提供)
保一總隊1名李姓員警去年底拋妻棄子,與航警局張姓女警官在新北市林口共築愛巢,李妻得知丈夫外遇,多次向保一總隊檢舉,卻得到「查無實證」的回覆,她無法接受,決定主動出擊跟監,甚至在林口同棟大樓租房居住,隨時掌握丈夫與外遇對象的動態,最後在本月中旬直搗黃龍,證實雙方真的同居,雖然事後被丈夫及小三提告,但李妻不以為意,只希望保一總隊的長官們給她一個交代!
航警局女警官張筱瑜(左)全力阻擋情夫的妻子(右)及親友進門理論。(讀者提供)
本月12日凌晨,新北市林口區中山路一棟社區大樓傳出喧鬧聲,4、5名男女在某住戶門口互嗆、拉扯,不少鄰居聽到聲響,紛紛前往察看,並在屋外圍觀議論,但這群男女毫不在意旁人的眼光繼續爭執,眼看衝突越演越烈,才有鄰居趕忙報警,轄區警方獲報趕到,將一群人帶回派出所,紛爭總算暫時平息。

半夜抓姦 爆發衝突

本刊調查,衝突發生的地點,是年約40歲、單身的航警局技正張筱瑜去年購入的新房,當時也在屋內的男子,則是已婚的34歲保一總隊維安特勤員警李立常,至於現場的其他男女,包含李妻在內的親友等,整起衝突起因於李男拋妻棄子,與張女大搞婚外情,甚至同居,結果遭李妻上門抓姦。
張筱瑜(右)與李立常(左)曾為保一同事,當時不倫傳言就甚囂塵上。(讀者提供)
李妻告訴本刊,當天凌晨12點多,她與父親及友人直衝張女住處按門鈴,穿著家居服的張女前來應門,一看到李妻等人,直接用身體擋住門口,雙方爆發激烈拉扯。
李妻與友人輪流在保一總隊門口盯稍,終於成功掌握老公的行蹤。
同一時間,李妻也對著屋內狂喊老公的名字,要他出來面對,過沒多久,就看到李男一身輕便服裝從臥房走出,與張女聯手要將妻子及岳父等人趕出屋外,李妻看到父親被老公架著,出聲斥喝,雙方情緒高漲,越吵越大聲,最後才驚動其他鄰居報警。
李妻才生完第二胎,李立常就傳訊逼離婚,甚至要求小孩從母姓。(讀者提供)
李立常婚後常因情緒失控對妻子動手,事後再向妻子道歉、請求原諒。(讀者提供)
李妻哭訴,她與李男結婚2年,生了2個孩子,老大2歲、老么才7個月,在懷第二胎的時候,就因丈夫屢屢與張女曖昧而發生爭吵,沒想到去年10月生完第二胎,丈夫就在一次爭吵之後,藉故離家不回,期間還一直逼迫她離婚。

同事爆料 關係曖昧

李妻透露,懷第二胎時,丈夫對她的態度就明顯轉趨冷淡,還經常深夜與人傳訊息聊天,當時丈夫的同事私下告訴她,李男與時任保一總隊的張姓女警官關係曖昧,舉止親密到很多同事都看不下去,並說李、張二人不僅有情侶鑰匙圈,李的置物櫃還貼著與張女的合照,就連和同事一起打羽毛球時,二人還會互相替對方擦汗,非常離譜。
李立常(左)與張筱瑜(右)出雙入對,還陪張女參加羽球賽。(讀者提供)
此外,李男之前還曾在上班時間,載張女到保一總隊旁的台北榮民總醫院打疫苗,卻一去不回,把工作丟著不做,令很多同事感到不滿。看不下去的同事還爆料,張女之前在基隆任職時,就因為跟已婚男同事有不正當關係,才被調到保一總隊,提醒李妻要小心這號人物。沒多久,李妻果然在丈夫的手機看到他與張女曖昧的對話簡訊,但面對妻子質問,李卻一概否認。
李妻指出,即便張女去年4月調到位處桃園的航警局,但仍跟李男保持聯繫,甚至在李生日時,親手做了蛋糕、開車北上保一總隊幫李慶生,此後李也常為了張女與妻子吵架,為能順利離婚,甚至還要求讓小孩子從母姓。
李立常拋棄不到1歲的孩子,與外遇對象共築愛巢。(讀者提供)
李妻告訴本刊:「因為我先生的行為實在太惡劣,讓我身心飽受煎熬,為了討個公道,去年10月,我向保一總隊的長官投訴,希望他們能好好調查我先生跟張筱瑜的不正當關係,並依規定懲處。」
不料,李妻還沒得到保一總隊的回覆,投訴的消息就無端走漏,她因此被丈夫責怪,夫妻倆大吵一架後,李男索性離家出走。去年底保一總隊以「查無具體事證」為由結案,李妻無法接受,決定自行蒐集二人的不倫證據。
上個月開始,李妻與友人每天餐風露宿,在李男上下班時間前後,輪流在保一總隊門口「埋伏」,結果發現原本沒有交通工具的李,竟多了一輛機車代步,每天不辭辛勞來回北投、林口,在張女買的新房過著同居生活。

不擔家計 反告原配

為了取得二人的不倫證據,李妻決定租下同社區大樓的房屋就近觀察,經過近一個月的守候,終於在本月12日凌晨,確定李男、張女都在屋內,且熄燈後,才帶著父親與友人上門理論,雖然成功抓到二人同居的證據,但當天眾人到警局做筆錄時,李男與張女卻先下手為強,控告李妻及同行人等侵入住居、毀損、傷害及強制等罪名,讓李妻氣憤不已,怒批二人惡人先告狀。
李立常在保一總隊的置物櫃內,貼滿與外遇對象的甜蜜合照。(讀者提供)
李妻激動地說:「我先生很愛打人喊救人,我第二胎懷孕後期,身體不適,他還硬要出門參加有張女在內的聚會,我為了留他在家裡幫忙照顧大兒子,不小心抓傷他,他就告我家暴,雖然最後不起訴,但讓我痛徹心扉。」
李妻的父親也告訴本刊:「李立常跟我女兒結婚後,都住我們家,不僅從沒付過租金或水電費,也從不分擔家計,所有生活開銷都是我女兒付錢,連小孩的衣物也是我女兒一人負擔,他有錢請律師告我女兒,怎麼不付生活費?」李妻則補充表示:「我先生每月平均花三萬元買衣服、玩手遊,對自己一點都不小氣。」
對此,李妻的委任律師周弘洛表示,李男無故離家逾半年,李妻要求老公回家並支付基本生活費,目的正當,以現行法律來看,並無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問題,實務上也有很高機會排除「無故」侵入住宅的刑責。反觀李男長期離家不歸,卻與女性長官共築愛巢,囂張行徑不僅已抵觸《民法》相關規定,甚至可說是知法犯法。

交往甜蜜 婚後丕變

李妻告訴本刊,她與丈夫交往1年多結婚,交往期間李溫柔體貼又大方,原以為會是幸福的歸宿,沒想到婚後丈夫卻態度丕變,除了完全不分擔家計,情緒也很不穩定,吵架時還會出現暴力行為,就連她懷孕期間也沒收斂,動輒摔東西或動手推她,事後又頻頻向她道歉求原諒,她為了顧全家庭及孩子,選擇隱忍,沒想到丈夫最後竟為了跟小三同居,拋妻棄子。
李立常與妻子交往1年多後結婚,如今甜蜜的畫面已成追憶。(讀者提供)
李妻氣憤地說:「我希望李立常、張筱瑜能公開向我及家人道歉,也希望保一總隊的長官們可以給我一個合理的交代,為了二個孩子,我隱忍了這麼久,只期盼他們可以還我尊嚴及公道!」
律師周弘洛(圖)指出,李立常與女性長官共築愛巢,可說是知法犯法。(翻攝網路)

律師反駁:2警無不正當關係

針對相關指控,李立常、張筱瑜的委任律師黃子欽回應表示,李、張2人只是好友,沒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李妻因不滿丈夫對她提起離婚訴訟,所以故意抹黑李,並率眾闖入張的住處,案發時,屋內有其他友人,2人並非獨處,另外,李是因遭妻子家暴才決定分居,並非離家出走。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