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5.14 05:58 臺北時間

【全文】反共義士殺人棄屍 舞小姐一通電話助警緝凶

卓長仁等人棄屍後,圍在死者的白車旁擦拭滅證,碰巧被一名舞小姐目擊。
卓長仁等人棄屍後,圍在死者的白車旁擦拭滅證,碰巧被一名舞小姐目擊。
反共義士淪為綁架殺人犯!31年前,反共義士卓長仁、姜洪軍、施小寧因投資失利,竟綁架台北知名醫院副院長的獨子、勒贖5千萬元,最後撕票,並將死者棄屍桃園工地。巧合的是,一名舞小姐下班路過,因不勝酒力,在工地旁嘔吐,目擊部分過程,成為破案的關鍵,警方藉此突破姜、施2人心防,卓卻始終不肯認罪,但因證據確鑿,卓、姜最終仍遭法院判處死刑,槍決伏法!
1983年5月5日,中國籍男子卓長仁因挪用公款擔心被捕,夥同女友高東萍及友人姜洪軍、王艷大、安偉健、吳雲飛共6人,劫持一架從瀋陽飛上海的班機,最後在韓國降落,雖然6人皆被韓國法院判刑,但台灣政府積極營救,隔年,6人獲韓國政府特赦遣送來台,獲得英雄式歡迎,被稱為「反共六義士」。

策劃綁富少 起口角殺害

卓長仁、姜洪軍等6人從中國劫機逃到韓國,被台灣政府稱為反共6義士。(東森新聞提供)
當時,政府還發給6人各5百萬元現金及千兩黃金,讓他們一輩子衣食無缺,但卓長仁、姜洪軍揮霍無度,加上投資期貨失利,竟夥同另一名從中國來台的「反共義士」施小寧,共謀綁架台北某知名醫院副院長的獨子勒贖5千萬元,並慘忍撕票。卓、姜2人最後遭判死刑,卓遭槍決前仍不認罪,甚至高喊:「我是冤枉的!中華民國萬歲!」
不過,當時偵辦綁架撕票案的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四隊隊長、現任新竹縣警察局長楊哲昌不以為然,他說:「官司纏訟10年,卓長仁一直用刑求當藉口拖延,事實上全案從蒐證到偵訊,都有全程錄音、錄影,警方問心無愧!」
警方先突破共犯施小寧的心防,全案宣告偵破。(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調查,姜洪軍與從事土地仲介的王姓副院長獨子熟識,知道王家有錢,便建議卓長仁綁架王,由卓指揮,並找施小寧一起犯案。
一名承辦此案的資深刑警告訴本刊,1991年8月16日,卓長仁等人以新北市淡水一塊價值超過10億元的土地做誘餌,把王騙到卓的淡水別墅商談,姜洪軍還告訴王,他們已取得地主授權。王覺得有賺頭,聯繫卓後決定赴約,並告訴女友要去卓家一趟,之後便獨自駕駛白色轎車前往淡水。
卓長仁等3人與王男爆發激烈衝突,最後將王殺害。
到了卓長仁的別墅後,卓、姜及施小寧3人先帶王到二樓的麻將房,說要邊打麻將邊談生意,但心急的王一開口就追問土地的事,並要求看授權書,雙方爆發嚴重口角。這時,姜拿起磨刀石狠砸王的腦袋,王倒地不起,3人以為王已死,決定棄屍,不過,施與姜把王抬出屋外後,發現王的身體動了一下,而且還有鼻息,姜為了殺人滅口,叫施拿衛生紙沾水,直接把王悶死。

別墅供牌位 牆上貼符咒

確認王死亡之後,卓長仁等3人將死者塞進白色轎車的行李廂,由姜洪軍駕駛死者的白車,卓與施駕駛卓的紅色轎車尾隨,一起開到桃園一處工地棄屍,3人還拿乾淨的布,將白車裡裡外外仔細擦過一遍,避免留下指紋及其他跡證。
六義士之一的姜洪軍最後也遭判死刑、槍決伏法。(東森新聞提供)
王男失蹤後,王父接到一通要求5千萬元贖金的電話,向台北警方報案,但之後再也沒接到任何勒贖電話,後來王的屍體在桃園被發現,警方根據死者女友的供詞,確認死者最後一通電話是與卓長仁聯絡,也查出該筆淡水土地早已賣出,卓等人根本未獲授權,認定卓、姜等人跟王的死脫不了關係。
面對警方查訪,卓長仁大言不慚地說自己很有錢,不可能覬覦王家錢財,還找媒體抱怨,說自己當年劫機投奔自由,沒想到如今卻被警方汙衊是殺人犯,並嗆聲表示:「真想回大陸!」
就這樣,案情陷入膠著2個月,某天傍晚,突然一通電話打進台北市刑大偵四隊辦公室,電話那頭的女子表示,她是棄屍現場的目擊者,看到這個場景後,身體就不舒服,甚至住院治療,出院後她想了很久,覺得應該是死者要她幫忙申冤,所以才向警方提供線索。
卓長仁否認涉入綁架撕票案,還帶著警方參觀他的別墅。(東森新聞提供)
該名女子表示,自己在桃園一間舞廳上班,當晚因酒喝多了,下班回家行經工地忍不住在一旁嘔吐,吐完後抬頭看見3名男子圍著一輛白車,邊擦拭、邊抽菸,接著駕駛一輛紅色轎車離去,雖然沒記下車號,但曾在電視上看過其中一人,疑似就是卓長仁。
取得女子的供詞後,警方除了更加確信卓長仁涉有重嫌,也根據通聯紀錄等證據,懷疑姜洪軍、施小寧可能參與其中,為了突破,警方再次與卓相約進行訪談,並希望前往卓的別墅「參觀」,沒想到卓爽快答應。
警方一進入別墅,先看見紅色轎車停在戶外,接著在卓長仁帶領下,來到二樓麻將房,只見房內擺了一個無名的神主牌,牆上還貼著許多符咒,卓解釋他們在中國老家都是這樣供奉祖先,接著,警方發現房內有個白板,上面寫著「金紙、水果、香」等字,此外還有一個被擦掉的電話號碼,但數字仍可辨識,於是將電話號碼背了下來。
目擊證人在棄屍現場看見的紅色轎車,即是主謀卓長仁的愛車。(東森新聞提供)
一走出卓家大門,警方馬上撥打該號碼,接電話的是一名道士,他向警方表示,曾到卓長仁的別墅做法事,卓沒說是幫誰做的,只知道是幫死人做的。

翻供想脫罪 誣指遭刑求

為取得一刀斃命的證據,楊哲昌請卓長仁約姜洪軍、施小寧到別墅,表示要跟他們「說明案情」,警方一到場,直接掀牌,表示要給3人一個機會,並拿出死者的照片,轉頭問施:「你老婆懷孕,你要小孩一出生就沒有爸爸?」因為這一句話,突破他的心防,施下跪認罪,姜發現大勢已去,跟著認罪,唯獨卓始終不肯認罪。
當年承辦此案的台北市刑大偵四隊隊長楊哲昌,目前是新竹縣警察局長。
全案起訴後,3人移審法院,並當庭翻供,強調是遭警方刑求才認罪,但法院認為是脫罪之詞,監察院介入調查,也查無刑求的證據,全案歷經10年、數次更審,最後卓長仁、姜洪軍遭判處死刑,施小寧判處無期徒刑定讞,2001年8月10日,卓、姜二人遭槍決伏法,為殺人罪行付出代價。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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