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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15:41 臺北時間

【懶人包】確診同住家人打3劑免隔明上路 一圖看懂「開藥流程」

指揮中心說明最新疫情狀況。(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說明最新疫情狀況。(指揮中心提供)
今(16日)新增6萬1,697例本土案例、29人病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宣布,明(17日)起確診者同住家人凡打滿3劑疫苗免隔離,只要進行7天自主防疫快篩陰就可上班,但國高中生不適用;週三(18日)起65歲以上、居隔/居檢/自主防疫者,凡快篩陽性者經醫師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可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
陳時中指出,隨著病毒致死率下降,從國外經驗來看決定應與病毒共存,而台灣逐步鬆綁與疫苗、口服藥物有關,要慢慢把共存幅度變大,最後希望能在疫情下正常生活;此外,快篩實名制擬於下週啟動第二輪。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上午召開擴大防疫會議,指揮中心會中向蘇指出,有鑑於國內輕症與無症狀高於99.7%,以及65歲以上長者疫苗覆蓋率超過7成,經評估可將目前關鍵設施與醫護人員已實施之「3劑快篩陰性免隔」措施,擴及適用一般民眾,讓曾完整接種疫苗(施打3劑疫苗)者,得免進行居家隔離措施。
陳時中宣布,為因應社區廣泛流行,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公衛防疫量能,並參考國外防疫政策,自5月17日起調整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針對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除居家隔離,改為進行7天自主防疫。
指揮中心再次調整童住居家隔離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說明,完整施打3劑疫苗者可免居隔,但要配合7天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自主防疫規範,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陳提醒,雖然可以外出,但不能外出聚餐、聚會,也盡量避免接觸不特定人群。
至於未完整接種3劑疫苗者,陳時中表示,這群人要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的措施,隔離期間應留在家中,禁止外出,於隔離期滿後繼續4天自主防疫,另須配合於隔離期間完成匡列時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朝共存方向慢慢鬆綁,最終希望能在疫情下正常生活。(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補充,確診者同住家人倘若為國高中生,仍必須7天自主管理期間都待在家裡,不能到校上課,而一般民眾從明天起只要快篩陰性就可出門上班、採買等,重申不能外出聚餐或到人潮擁擠的地方與不特定人士接觸。有媒體詢問,何時可以篩檢?陳回應,會依循原來的量來發放,不建議每天出門天天快篩,居隔原則上2天內有陰性就可。
陳時中接著指出,一般除非有發燒、咳嗽等症狀可自行決定是否篩檢,因該類症狀也有可能是一般感冒,若有接觸史亦或社交距離App顯示「滿堂紅」就可篩檢,認為不用因為不安一直快篩,陳也提醒,即使陰性也要戴好口罩,過去就有案例是陰性者返家拿行李、等計程車期間就將病毒傳染出去,直指篩檢陰性顯示前段時間可能沒染疫或病毒量太低顯示不出,若症狀維持2天仍要保持高度警覺,陽性的話可去做PCR採檢。
針對有專家認為放寬0+7措施後會有一波確診潮,陳時中表示,如今跟過去的致死率相較之下大幅降低,因此台灣現在是少量逐步與病毒共存,會採取逐步放寬解禁,最後能在疫情下正常生活。他也強調,不是傳染病就要清零,因為這與病毒本身特性有關,因此決定的防疫政策與目標,從其他國家經驗來看致死率大幅降低,大家決定應該跟病毒共存,而台灣逐步鬆綁與疫苗、口服藥物有關,要慢慢把共存幅度變大。
指揮中心說明快篩實名制販售情形。(指揮中心提供)
針對快篩實名制販售情形,陳時中指出,截至今日中午12時統計,可販售共有4,951家,已完售有426家,上週中午售完店家約2,000家,顯現前2天開始逐漸減少,販售份數從19至21萬到今日13.7萬份,對比上週可看出壓力較為減輕,認為原因是4月28日起至今快篩實名制已售出660.4萬份、占總人口1/4,一份5劑售出超過3,300萬劑會持續供應40萬人份的數量,同時也考慮,本週第一輪實名制在本週售出情況,下週開始進行第二輪販售。
指揮中心說明抗病毒藥物領用情形。(指揮中心提供)
為降低65歲以上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感染COVID-19後病程發展為重症之風險,陳時中指出,快篩陽性者經醫師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為把握及時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時機,自5月18日起,65歲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指揮中心說明快篩陽性者取得新冠口服藥的流程。(指揮中心提供)
陳時中說明,經醫師依病人提供之抗原快篩陽性檢驗結果與臨床研判,認定病人高度疑似感染COVID-19且達成醫病共識者,由醫師以健保IC卡上傳COVID-19檢驗結果等方式通報確診,並進行Paxlovid抗病毒藥物;醫師經詳細說明治療效益與副作用,於取得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後,即可開立處方箋。持釋出處方箋者,由親友持前往社區藥局或Paxlovid配賦醫院領取藥品,進行治療。
倘若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仍有疑義,陳時中指出,民眾可進行PCR採檢或至現場、視訊方式在醫事人員指導下再次進行快篩,如仍為陽性結果者,由醫師通報確診,並由醫師進行前述流程評估藥物治療及進行系統通報。陳提醒,民眾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後應依醫囑指示服藥,完成完整療程,切勿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使用方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如有服藥後不適症狀,應立即聯繫諮詢開立處方之醫療院所、居家照護團隊或各地方政府關懷中心,以及配合指示就醫。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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