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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20:58 臺北時間

林秉樞求保外就醫失敗 延押至8月確定

林秉樞求保外就醫失敗,延長羈押禁見至8月27日。(本刊資料照)
林秉樞求保外就醫失敗,延長羈押禁見至8月27日。(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踢爆對美女立委高嘉瑜家暴的林秉樞,去年12月遭收押後,目前由新北地院審理中,他向法官聲請交保遭駁回後,向高院提抗告,卻因晚了1天提出,今(29日)遭高院駁回;另林秉樞羈押期限到6月27日屆滿,新北地院裁定延長羈押禁見至8月27日,他不服裁定向高院抗告,今也遭駁回。
新北地院日前已裁定林秉樞延長羈押至8月27日,林秉樞向高院抗告,指出因健康因素,有保外就醫必要,希望不要延押,高院合議庭認定,依據台北看守所資料,林秉樞身體健康狀況穩定,目前病況尚得持續於看守所內治療,並非屬保外就醫方可治癒的病症,況卷內既有事證並無被告必出所接受治療的急迫性。
高院合議庭指出,林秉樞目前坦承傷害、部分強制犯行,否認偷拍、恐嚇等其餘犯行,但依被害人證述,及卷附診斷證明書、照片、通話錄音檔案及譯文等,足認被告涉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傷害罪、強制罪、私行拘禁罪、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均犯罪嫌疑重大。
裁定書指出,被告剛遭羈押時曾接受媒體採訪、對外放話發聲明稿,顯然被告有以對外放話、媒體報導的方式,影響證人的證述,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另被告涉嫌於去年11月10日及11日,先後對被害女子為恐嚇危害安全犯行,且於同月多次對被害女子為強制犯行,時間緊接,且依卷證足認被告控制情緒能力不佳,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強制罪及恐嚇罪之虞。
合議庭認為,審酌被告所為造成損害、犯案情節、可能量處刑度等,並權衡本案審理程序的進行狀況、公共利益、國家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及被告人身自由、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後,認仍有羈押必要,今駁回他的抗告,不得再抗告。
另林秉樞向新北地院聲請交保停押,今年3月間遭駁回,他也向高院抗告,合議庭指出,駁回交保的裁定書,新北地院今年3月30日送達臺北看守所,由林秉樞親自簽名捺指印收受,抗告期限為5日內,自3月31日起算,應算至4月4日屆滿,這因這天是兒童節,次日為清明節,延至4月6日屆滿,林秉樞由律師在4月7日抗告,已逾期,今駁回抗告,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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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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