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2.07.04 09:37 臺北時間

台北噁男公車掀裙侵犯正妹稱「摩擦症」 被起底前科都性騷擾

一名50多歲彭姓男子去年於西門町尾隨一名穿著長裙的女子。(翻攝自pixabay)
一名50多歲彭姓男子去年於西門町尾隨一名穿著長裙的女子。(翻攝自pixabay)
一名50多歲彭姓男子去年於西門町尾隨一名穿著長裙的女子,跟著搭上公車坐並在她旁邊,見女子閉眼休息時獸性大發,竟撩起女子長裙四度指姦得逞,所幸正義司機發現直接鎖門將彭男送到警局;對此,彭男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彭男有多次於公車性騷擾前科紀錄,去年2月才與被害者和解,怎料同年3月又犯案,在西門町一路尾隨20多歲的女子,並跟著搭上624號公車,據了解,女子起初以為僅是公車晃動才與其他乘客有碰觸,不以為意靠向窗戶繼續睡,卻被彭男趁人之危,撩起長裙伸手進入內褲指侵得逞。
期間女子反抗,彭男仍噁心拉對方的手去摸自己下體,直到女子大喊「不要」「非禮」才肯停手,接著急忙想跑下車,所幸其他乘客撞見上前阻止,司機也正義的迅速將車門上鎖,將公車開往警局將彭男送辦;彭男到案坦承對女子猥褻,但否認性侵,辯稱自己是罹患「摩擦症」才犯案,且本身身心狀況不佳又須洗腎,希望法院輕判。
不過法官則認為,彭男的精神鑑定無法判斷是否患摩擦症,且他對於案發過程相當清楚,當天想觸摸女性身體才跟著搭上公車,可見是不願控制自身行為,又為欠缺辨識能力,依法不得減刑,最終考量其累犯多次,依強制性交罪判其3年10月,可上訴。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