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競選廣告物9/26才能掛 違規可按次罰5萬元

文|謝文哲    攝影|陳凱俊
年底九合一選戰開打,台北市街頭隨處可見廣告林立。

九合一大選將於11月26日登場,台北市建管處今(7日)表示,為維護良好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候選人設置競選廣告物應依「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建管處對於未依規定申請者,發函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或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建管處指出,中選會已於8月18日公告111年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依照「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市長及市議員候選人競選廣告物得設置期間為本年9月26日至11月25日,里長候選人競選廣告物得設置期間為本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北市競選廣告物9/26才能掛。

建管處劉美秀處長表示,廣告物如具有「參選人姓名」「參選人號次」「參選人圖像」「競選項目或活動名稱」及「標語或標記」等3個以上的項目時,即屬競選廣告物。為使候選人及民眾了解相關競選廣告物的規定,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上建置有「競選廣告物專區」做為宣導。

年底九合一選戰開打,台北市街頭隨處可見廣告林立。

另依現行「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競選廣告物違反本自治條例第5條及第8條規定,得令使用人、設置人或設置處所所有人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市長及市議員候選人的競選廣告物得設置期間為9月26日至11月25日。

劉美秀進一步提醒,為樹立公職人員選舉的良好典範,各參選人請務必遵守競選廣告規定,建管處將依法執行清除作業並收取代拆費用,以還給市民一個安全、乾淨的市容環境。

更新時間|2022.09.0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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