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萬備選國民法官 年底收通知書

文|劉志原    攝影|劉志原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舉行記者會公布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式樣。

司法院今(15日)舉行國民法官記者會,刑事廳長彭幸鳴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施行,經統計備選國民法官共13萬1,998人,將會陸績收到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司法院今也公布通知書信封式樣,法院會從這13萬餘人中抽選出候選國民法官後,發出第二階段的候選通知書,再從候選國民法官中選出要上法庭擔任審判工作的國民法官。

備選的13萬餘國民法官中會選任出候選國民法官,司法院公布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式樣。

司法院指出,各縣市政府現已陸續進行隨機抽選程序,過程並進行公開直播,以昭公信;待法院審核資格後,各備選國民法官將於年底前陸續收到通知,做好明年有可能會擔任國民法官的心理準備。民眾收到來自法院的通知,如有任何疑惑,除了可以向各地方法院專責窗口諮詢、上網參考QA問答集之外,如有懷疑遭詐騙,也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詢問。

司法院於今與內政部警政署共同舉辦「國民法官反詐騙記者會」,會中並發表寄送給備選、候選國民法官的通知書、調查表、信封樣式與內容,讓國民都能辨識來自法院的邀請。

彭幸鳴表示,國民法官新制跳脫過往公務機關制式書函格式,用合乎直覺、美觀具親和力的排版,簡單易懂的文字,設計出信封、簡介、調查表、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讓民眾更容易理解國民法官制度內涵,進而願意參與審判。

司法院林輝煌秘書長表示,擔任國民法官,是權利,也是義務。三個半月之後的2023年1月1日起,每件適用國民法官法的重大刑案,將會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9個人的合議庭,這是一個工作團隊,經由9個人仔細、充分地討論,才會進行表決,決定被告有罪無罪,以及判有罪時,應判多重的刑,每位國民法官都不會孤單,與夥伴討論、集思廣益之後,也將保有自己獨立的決定權。

依《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完成國民教育者,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但如果有自身因素,如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或身心因素,如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或有與案件有關及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或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則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參與審判案件部分以適用「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之罪」如殺人案等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如酒駕致死等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除外;另2026年起,要加入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的罪,如貪汙案也將納入國民法官審判範圍。獲通知出席國民法官選任及審判程序者,依法可向任職公司請公假並支領日費與交通費用。

更新時間|2022.09.15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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