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2.11.01 20:07 臺北時間

愛媽送養動物收「醫療費3千」 遭檢舉罰10萬元GG了

李姓愛媽長期於台北市華山狗公園旁空地送養犬貓。(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李姓愛媽長期於台北市華山狗公園旁空地送養犬貓。(台北市動保處提供)
認養寵物要小心!一名李姓愛媽長期於台北市華山狗公園旁空地送養犬貓,並向認養人以動物醫療費名義收取費用每隻3,000元,遭民眾檢舉後經台北市動保處調查,發現李姓愛媽說詞反覆且未能提出動物醫療費用支出證明,違反《動物保護法》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台北市動保處今(1日)表示,今年7月起陸續接獲民眾投訴李姓愛媽於北市華山狗公園旁空地送養犬貓,並稱動物是由全國各地救援而來,及以動物醫療費名目向認養人收取每隻3,000元費用。
經動保處調查,李姓愛媽無法交代部分犬隻來源、獸醫診療機構、醫療項目及費用,說詞反覆、不實或無法提出明確的動物醫療支出證明,或查有收費與支出項目及內容不符等明顯落差,動保處認定李姓愛媽長期送養犬貓收取費用的行為,有反覆經營並獲取利益情形,已違反《動保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並以同法25條之2第1項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動保處指出,調查期間更發現,李姓愛媽收費中途照顧犬貓涉及違法經營動物寄養行為,已將事證一併移由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查處。
動保處呼籲,民眾以中途送養動物,倘向認養人收取費用,應提供或留存支出收據佐證,並以動物醫療、食品、用品或寵物登記等照護動物之「必要費用」為限,違者將有觸法可能。民眾有認養動物需求建議優先至台北市動物之家尋找適合的犬貓。若民眾發現非法買賣犬貓之情事,請於第一時間撥打1999轉4020或動物保護專線(02-87913064~5),動保處將公正執法以保護動物福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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