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3.06 05:58 臺北時間

【滅門奪三命3】他裝瘋賣傻想逃死 法官因一理由認泯滅人性

汪萬寶殘忍殺害吳姓合夥人一家3口,吳家親友群情激憤,圍毆汪男。(東森新聞提供)
汪萬寶殘忍殺害吳姓合夥人一家3口,吳家親友群情激憤,圍毆汪男。(東森新聞提供)
男子汪萬寶二十多年前在高雄楠梓犯下滅門血案,一口氣殺害吳姓合夥人及2名小孩,不過,法院審理時,汪否認預謀犯案,強調是吳出言激怒,他才氣憤行凶,犯案時屬於心神喪失狀態,企圖逃避死刑。但法官認定,汪犯案後知道要逃,且落網時的筆錄對殺人動機、預購凶器、使用順序等細節,都說得很清楚,心智正常,最後將他判處死刑,槍決伏法。
法醫相驗3名死者屍體,發現吳頭部被砍一刀,深可見骨,但致命傷在右胸及心臟部位,共十多刀,吳的2個兒子頸部都被砍傷,小兒子的致命傷是背部一刀,深入肺臟,大兒子的頸部被砍得很深,幾乎被砍斷,由此可見汪萬寶下手相當重,刀刀見骨,每一刀都企圖致人於死,手段十分凶殘。
身受重傷的吳妻(圖)乘隙逃出,被巡邏的員警送醫急救。(東森新聞提供)
由於汪萬寶案發後隨即被逮,證據確鑿,檢察官很快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但全案移審法院後,汪卻矢口否認預謀殺人,也否認追殺吳妻,強調持刀的目的原本是要逼嚇吳,若一開始就要殺吳,就不會跟他講那麼久,後來是因吳故意激怒他,他才氣憤動手,之後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屬於精神耗弱、心神喪失的狀態。
吳家一夕之間死了3個人,只剩吳妻幸運逃過一劫。(東森新聞提供)
不過,法院將汪萬寶送精神科鑑定,確認他案發前並沒有社交、職業、生活異常情況,案發後,在看守所也沒有異常情形,檢查、訪談也都正常,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有精神障礙或異常現象,且汪犯案後,發現員警追趕,仍知道要逃跑;被捕後對於殺害吳全家的動機、預購凶器、使用順序、殺害部位等細節,也都說得很清楚,顯見犯案時並無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等情形。
法官審理之後認定,吳男還有175萬元工程款,尚未向上游包商領取,汪萬寶未詳查,就懷疑吳私吞,並以預藏刀械蓄意行凶,連續砍殺吳家4人,連2名無辜的兒子也不放過,最後奪走3條人命,手段凶狠殘酷、惡性深重、人性泯滅,最後將汪判處死刑定讞。
除了刑事部分,吳妻和吳母也向汪提起民事告訴,要求賠償,法院審理後判汪賠償喪葬費、精神慰撫金、扶養費、工作損失及醫療費等,共1,612萬元,但汪根本沒錢,判決成了廢紙一張。案發2年後,2001年10月19日晚間,汪遭槍決伏法,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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