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3.06.05 12:23 臺北時間

兒子養了17年才知是「小王的種」 綠帽夫霸氣繼續養!下場卻超悲劇

一名王姓男子與妻子離婚,獨自撫養兒子17年後,意外下才知道兒子竟是老婆外遇所生下。(翻攝自pixabay)
一名王姓男子與妻子離婚,獨自撫養兒子17年後,意外下才知道兒子竟是老婆外遇所生下。(翻攝自pixabay)
中國四川省重慶市一名王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獨自撫養兒子,直到兒子17歲時才發現竟不是親生的,但考量已有深厚感情,因此還是將兒子視如己出,卻沒想到兒子大學畢業後就人間蒸發,讓王男無奈下只好向前妻提告。對此,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應賠償人民幣19.9萬元(約新台幣86.2萬元)給王男。
根據陸媒《澎湃新聞》報導,四川省重慶市一名王姓男子1991年與林姓前妻登記結婚,婚後育有1子,但雙方於2002年離婚,兒子則由王男撫養,但離婚後王男與林女經常因兒子的教育問題,屢次發生爭吵,期間林女忍不住坦承,兒子並非王男的親生孩子,直至2008年,林女再次提起兒子並非王男的親生孩子,才讓王男氣不過隨即帶著兒子去做親子鑑定。
怎料,鑑定結果2人真的非父子關係,王男得知真相後感到悲憤,但畢竟兒子已撫養17年,且早有深厚感情,加上兒子還在讀書、未有經濟來源,因此仍將兒子視如己出,繼續提供兒子生活與教育費直到大學畢業,但兒子卻在找到工作後,選擇不告而別,切斷與王男、林女的一切聯繫。
然而王男事後因患尿毒症,腎移植術後腎功能衰竭等重病無法工作,無奈之下對前妻林女提告,要求前妻賠償兒子的撫養費、教育費、醫藥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等,共計人民幣19.9萬(約新台幣86.2萬元)。
對此,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林女不僅違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甚至隱瞞兒子並非王男親生子女的事實,並在離婚後將本應由其自行承擔的費用及撫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均轉嫁至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且不知情的王男身上,該行為已侵害了王男的人格權利和財產權利,最終判須支付合理費用、精神損害賠償共計人民幣19.9萬(約新台幣86.2萬元)。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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