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桃園縣刑警大隊偵六隊隊長的呂芳逸,提到當年這件「準」運鈔車搶案,至今仍印象深刻,對於是否曾在犯罪行為發生前,就先將嫌疑人逮捕歸案的經驗?他笑笑說:「我個人之前的偵辦經驗是沒有過啦!」
行搶遇反抗 開槍不留情
呂芳逸進一步解釋:「對偵辦刑案來講,這種手法叫誘捕偵查,因為我們沒辦法證明張嫌是不是真的有買到槍,都是監聽到他自己講的而已,這樣並不構成犯罪,所以我們也沒辦法立即行動,只能等他『著手』(犯案)。」
「所謂著手,就是他依計畫出現在犯罪現場,並掌握同夥前1天偷了2部機車藏在附近,疑似準備犯案之用,等行為已實際進入犯罪階段,才動手抓人。」呂芳逸坦承警方行動之前,其實相當忐忑,別說是搶運鈔車,萬一張嫌等人身上連槍都沒有,動員大批警力抓到的可能就只是偷車賊!
「不過因為在監控過程中,張嫌等人有提到,只要一遇到保全員反抗,就開槍警告,必要時直接射殺,承辦檢察官認為若等他們動手再抓人,萬一真有槍,恐怕會出現死傷,因此下令只要看到人就直接逮捕,畢竟人命跟治安不能拿來賭!」呂芳逸回憶說。
為卡債娶妻 四魯蛇齊聚
此案起於2006年7月,刑事局偵四隊與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聯手,偵辦以蔡姓男子為首的槍械走私販賣集團,搜證過程中意外得知在桃園擔任郵差的張鎮棋,透過與蔡為屏東同鄉的關係,向蔡收購槍械,並表示要用來搶奪金融機構。
由於事關重大,專案小組立刻通報桃園縣刑警大隊支援,並報請檢察官指揮監控張男行蹤。呂芳逸表示:「我們當時就先申請上線監聽張男,發現他有聯絡一些朋友,言談中有討論到因為欠了很多卡債,想要做一票賺一筆錢,甚至提及已經有人在中部地區幹了一票,拿到2、30萬元。」
檢警調查,張男找來因想娶越南新娘但缺錢的楊嫌合作,另名俞嫌則因牽線友人向地下錢莊借錢,結果友人借了上百萬元之後落跑,地下錢莊找上門要他替朋友還債,逼不得已只好加入張男的犯罪行列,至於另一名李嫌也因負債累累,而被張男拉攏。
呂芳逸說:「據我們觀察,這些人都沒什麼正常工作,張男下班後會約他們到桃園各地的泡沫紅茶店或公園討論犯案細節,休假也會聚在一起討論,我們派人在旁邊偷聽,藉此掌握所有人的代步工具,嚴密監控他們的行蹤。」
運鈔車增班 警變裝誘敵
「案發前大概2個禮拜,我們發現犯嫌已經在討論探勘犯罪地點,跟監2、3次後,得知他們都是去龜山附近的台北高爾夫球場,甚至還在現場模擬犯案過程,這才確定他們是要搶球場的運鈔車。」呂芳逸表示。
更讓專案小組震驚的是,透過監聽得知,搶劫計畫由楊嫌負責開車接應,其他三人則騎乘偷來的機車尾隨,打算趁運鈔車上的保全員下車之際,由張嫌先持槍射擊駕駛腳部,並直接將運鈔車開走,俞嫌則持槍遏止其他保全員,若有不從立即射殺!
因無法確定張嫌等人確切的犯案時間,加上只靠監控恐無法完全掌握犯嫌等人行蹤,專案小組與檢察官商量後,決定用「誘捕」的方式請張嫌等人「入甕」,因此破天荒地找上負責球場運鈔業務的台灣保全公司合作。
原本台灣保全的運鈔車並非每天都到台北高爾夫球場收錢,而是1週只去4趟,專案小組確定張嫌等人犯案目標後,便請保全公司每晚6點到6點半之間,固定開一班有防彈功能的運鈔車到球場收錢,以免歹徒另尋其他目標,反而難以掌控。
偷機車洩蹤 入甕進法網
專案小組掌握12月22日晚間,楊嫌等人在長庚醫院附近偷了2台機車,並藏在球場附近一處閒置的倉庫旁,研判張嫌等人應準備於隔日動手行搶,旋即在23日早上找來保全公司研議,安排2名員警在車廂內當「暗樁」,除隨時回報車輛位置外,也可保護車上保全員的安全。
專案小組更要求運鈔車保全員抵達球場後不要下車,萬一張嫌等人動手行搶,還可利用運鈔車的防彈功能抵擋,以便爭取警方圍捕的時間。
當天晚間6點15分,專案小組在鄰近的林口交流道,發現開車等待接應張嫌等人的楊嫌,立即一擁而上,控制楊嫌的行動。
10分鐘後,專案小組人員又發現張嫌等3人分乘偷來的2部機車,戴著全罩式安全帽及口罩,全身黑衣埋伏在高爾夫球場對面的樹叢內,立即通報員警動員圍捕。
過程中張嫌還一度拉槍機,準備開槍拒捕,所幸專案小組人員第一時間就將其制伏在地。另名持槍的俞嫌,為求脫罪,直接將手上的槍枝丟入山溝,但最終還是被員警尋獲。
張嫌等4人到案後,對相關犯罪計畫坦承不諱,更透露其實前一天就打算動手,但因運鈔車抵達前還沒偷到機車,才延遲一天犯案。沒想到偷機車這件事,卻成為專案小組掌握他們犯案時間的關鍵,創下國內罕見的「犯罪預防」案例,只能說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最佳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