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安樂死的是與非 當活著令人難以承受

mm-logo會員專區文化
鄭貽(左)和傅俊豪(右)母子花了很多時間才接受傅達仁選擇安樂死,對於可能的法律責任也事先考慮過,決定承擔。
鄭貽(左)和傅俊豪(右)母子花了很多時間才接受傅達仁選擇安樂死,對於可能的法律責任也事先考慮過,決定承擔。
癌症末期、重度癱瘓、罕見疾病⋯當這些病將一個人帶入生命末期,活著,更多只是不斷承受痛苦時,他想結束自己的生命,可不可以呢?
只是病人執意赴死,醫師卻不見得願意執行;現在雖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利法》,但有人卻寧願「搭快車」。究竟現行制度的漏洞在哪裡?傅達仁離世快2年了,哪些人跟著他的腳步到瑞士「一了百了」?
安樂死是「人到底有沒有自由死亡權利」的一場拔河。
初秋的北海岸,天氣轉涼,老太太緩緩下了客運,走向十八王公廟。這天香客稀少,冷清蕭索,她喃喃自語祈禱後,往海堤走去,不久就消失不見人影。
2天後,她的遺體被海水打上岸,死因是生前落水。警方找不到遺體身份,又沒有家屬來認領,採集DNA留存後,編號6546,葬在石門四號公墓。
15年後,板橋分局巡佐蔡淑女坐在辦公桌前,開始例行找尋失蹤人口。她鍵入關鍵字,螢幕跳出一個失蹤人口跟編號6546無名屍有些關聯。她眼睛在視窗間來回掃視推敲著,前者失蹤跟後者發現時間只差2天,失蹤者沒去換發新身分證,10幾年來也沒有任何就醫資料,她覺得或許2個是同個人。於是聯絡失蹤者的兒子蘇介席,問他是否願意進行DNA比對。
當蔡淑女連絡上蘇介席,蘇介席還以為是詐騙集團,蔡淑女好說歹說,蘇介席才走進警局,經採集DNA後,確定跟無名屍是親子關係。
16年前母親失蹤後,蘇介席從親友家,到媽媽常去的醫院,再到十八王公廟找人,遍尋不著。他常想,「媽媽為什麼走?」母親沒有任何異樣,但她70多歲了,老毛病很多,曾說,「老啊,身體退化啊,就應該轉去啊。」他推測媽媽怕拖累他,當時他在大陸做生意,為了照顧她,奔波兩岸,哥哥工作不穩定,一家經濟全靠他。母親失蹤半年後,蘇介席預感她已不在人世,每次經過廟就進去拜拜,他常念母親「要走也不說一下,你不想造成我的負擔,也不用這樣。」他遺憾母親連最後一程都不讓他送。

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

限時優惠每月$79
全站看到飽

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

已經是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