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王光祥旗下三圓建設、山圓建設赴陸投資金額已達法令上限,無法進一步加碼投資三圓青島公司,在當地各種工程、行政機關的配套費必須持續支付的情況下,他選擇出售三圓建設手中29%三圓青島公司股權給Casco、山圓建設手中32%三圓青島股權給Goal Fortune,希望藉此保住三圓青島的土地開發權,替股東解套。無奈,兩筆交易遲遲無法完成登記。
陳榮盛上週四接受媒體採訪,自爆在股權交易案投下反對票,宣稱「依照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必須全體股東一致通過。」而他也在事後被三圓青島公司控告偽造公司章程,目前雙方仍在法院攻防,導致股權變更登記事宜依舊卡關。
本刊取得一份青島市政府發給三圓青島公司的通知書,載明三圓青島公司章程第17條「必須經代表2/83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字眼被股東明凱企業(陳榮盛名下公司)改為「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因此遭經營團隊控告「偽造公司章程」,雙方至今仍對簿公堂。三圓青島因此重新提交正確版本的公司章程,但批審結果至今仍未出爐。
對此,本刊致電王光祥求證陳榮盛是否竄改三圓青島的公司章程,第一時間他先是否認,直到記者提及該通知書內容細節,他才說:「其實大家都十幾年的朋友了,我很謝謝他(陳榮盛)過去的付出,所以才想事情圓滿解決就好,不想再多說什麼。」本刊也致電陳榮盛的大陸青島辦公室、透過其女兒表達希望取得說法,但截稿前皆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