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0.08.28 19:20 臺北時間

美豬美牛標示不實最高罰400萬 陳時中:食安絕不鬆懈

衛福部長陳時中(圖)表示,明年元旦美豬美牛放寬進口後,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將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則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政院提供)
衛福部長陳時中(圖)表示,明年元旦美豬美牛放寬進口後,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將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則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政院提供)
總統蔡英文今宣布,將於明年1月開放進口使用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引發許多民眾食安疑慮。行政院隨後特別找來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衛福部長陳時中及經濟部長王美花,仔細向國人詳細說明。陳時中強調,明年元旦相關肉品放寬進口後,若未依規定標示者將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則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陳時中今日下午出席行政院記者會,認為先前開放美牛進口後,在台灣長期監控下沒出什麼問題,而美國全境內都吃美國豬,長期以來也沒有什麼風險產生。再加上美牛被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評估為「風險可忽略」,基本上認定是沒有風險的,但他也了解還是有民眾會有所疑慮,因此「為了國民的健康、食安負責」,強調政府一定會落實相關的查驗。
未來這些進口肉品將採系統性查核,陳時中指出,其中包括牛隻的檢驗、宰殺,及相關風險物質是否符合規定等。屆時進口後,也將要求對方檢附相關的檢疫證明、衛生證明及進口證明等,等於是達到「雙邊的查核」、共同認定其安全,在進到市場後也會進行抽查,確保相關肉品的安全。關於萊克多巴胺美豬的安全容許量,陳時中也表示「是一個科學問題」,會依國人食用習慣訂定安全的標準。
而國人最關心的肉品選擇權,陳時中則認為,清楚標示是非常必要的,政府也已通過肉品散裝食品標示規範,若未依照規定標示,將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罰4萬到400萬元罰鍰。
陳時中最後也不忘提到,縱使這些肉品的進口,是因台灣有必要與國際接軌,「但我們對於食品的安全,絕不鬆懈。」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5 臺北時間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