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蔡其豪2019年向金門縣警局申請4個月的侍親假,依規定留職停薪期間,理應陪伴父母,卻有民眾檢舉,實際上他是到陳玉珍家族承攬的軍方工程當監工,涉嫌偽造文書,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的規定。
不過,金門縣警局調查後並未懲處蔡其豪,民眾不滿,轉向監察院陳情,去年10月監委還特別赴金門調查此案。陳情民眾指稱,陳玉珍的家族企業承包國防部烏坵營區近3億元新建工程案,陳玉珍的姊姊陳玉玲曾向他租用工程大貨車,雙方簽約時,他曾看到工程案的公文,發現蔡在工程中擔任特定職務。
貨車租約到期後,陳玉玲沒有續租,由丈夫蔡其豪出面還車,但民眾發現車輛毀損,向陳、蔡2人反應,卻未被重視,所以才檢舉蔡違法兼職。監察院受理陳情後,3名承辦監委除親赴金門調查,並2度要求縣警局提供文件查核。
陳情民眾認為,他向金門縣警局檢舉後,未見警方有任何具體查處動作,懷疑有政治力介入施壓。對此,警方向本刊證實,確有民眾檢舉蔡其豪,監委也曾赴金門調查,至於蔡接受警方內部調查時否認兼職,強調租車費用是由妻子與對方約定,自己並未插手,只是一起單純的車輛租賃糾紛。
金門縣警局強調,蔡其豪2019年時申請5月1日至8月31日共4個月侍親假,該局審核蔡的雙親皆年滿65歲,蔡母並持有重大傷病卡,符合留職停薪相關辦法,書面資料完整合法,該局將配合監委調查,並靜待調查結果出爐,若蔡真有涉及不法,一定會依規定懲處。